新股发行新规面面观 网上打新流程详解

2016-01-20 14:25:5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璐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璐)1月19日,证监会宣布,按法定程序核准了7家企业的首发申请。这是今年1月1日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新规施行后,首批适用新规发行的公司。其中,拟登陆创业板的3家公司将直接定价发行。此外,考虑到新股申购系统刚上线,为保证新规实施初期交易系统的安全运行,上述7家公司将在春节前陆续安排发行,发行日同一天全市场只安排1家新股进行申购。

  此次新股发行的发行流程及申购、缴款等环节较之前主要变化为:

  1、投资者申购时(T日)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或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确认获得配售后须足额缴纳认购款。
  2、投资者须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直接定价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

  市场影响:

  证监会表示,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新股申购不再有冻结资金,巨额资金打新现象将不复存在,新股发行不会对市场资金面产生影响。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刚开始新股发行量不会很大,对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冲击可能大于实际影响。但在存量市场中,股票供应量的增加长期而言将意味着估值的降低。

  网上发行流程详解:

  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上发行公告,投资者查询申购额度
  T日:投资者根据可配售额度申购新股(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
  T+1日:主承销商摇号抽签(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中签结果。)
  T+2日:投资者准备足额认购资金(主承销商公布发行价格及中签结果,投资者也可以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中签结果。中签的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认购资金进行交收处理,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公布网上发行结果。

  投资者可申购新股额度计算要点:

  1、以投资者为单位,T-2至T-21日的20日日均持有市值不低于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
  2、深市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500股),不足5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额度。
  3、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自身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9500股。
  4、多只新股同日发行,可申购额度可重复使用。

  【新股聚焦】

  新规下七公司获准IPO 三家直接定价发行

  从此前证监会的表态来看,2016年第一批新股的发行时间点,正是在1月下半月。

  1天内仅1只新股申购

  这次新股发行的消息,对于市场影响大有不同。这是很多位业内人士共同的观点,一个最大原因就是,申购这7只即将发行的新股将不需要预先缴纳申购款,只有在中签后才缴纳对应的资金。与此同时,又保留了过去按照市值配售的规定。对此证监会称,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新股申购不再有冻结资金,巨额资金打新现象将不复存在,新股发行不会对市场资金面产生影响。

  此外,证监会还提出,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直接定价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本次将有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直接定价发行。

  40亿IPO冲向A股 证监会三举措化解冲击

  在市场尚不稳固之时启动IPO发行,并非没有风险。黄建中分析,监管层1月份放行7家首发企业,可能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IPO排队企业就越来越多,积压严重,给证监会很大的压力。因为高筑的堰塞湖,对下一步的注册制改革甚至多方面的政策推进都会形成牵制,不得不尽快解决。二是新规则施行,首批少量放行,可以对新规则进行检测,若新规实践中出现问题,还可以趁春节假期进行研究对策。

  三是时间上的春节因素,如果现在不发就要非等到2月下旬再发,所以证监会和IPO有关当事人可能都想要赶时间节点。因为对巨量排队企业而言,持续的申报材料更新也是很大的成本,发行节奏提前,可以避免部分企业材料跨年度过期甚至业绩变脸等问题。

  按照发言人邓舸此前对《第一财经日报》的说法,在注册制正式实施前,证监会仍将按照现行核准制的要求进行股票发行审核。至于是否所有700多家排队企业都按照核准制进行审核,目前还不确定。证监会未来将制定发行审核向注册制过渡的预案,以解决衔接问题。

  证监会核发7家企业IPO批文 国信证券与天风证券各占两家

  7家企业为今年1月1日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新规施行后,首批适用新规发行的公司。上述7家企业中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和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主承销商是国信证券。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主承销商是天风证券。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承销商分别是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和广发证券。

  上述5家券商中,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的投行业务具有传统优势,在近几年中作为主承销商保荐的上市公司数量排名居前。而天风证券可谓是后起之秀,其在2012年6月份才取得投行保荐业务资格,此后在投行业务不断加码,先后从多个券商重金挖人,形成了并购、承销、新三板、债券和固收等齐头并进的局面。

  【申购策略】

  7只新股即将申购 新规得有新策略

  7家企业IPO将于春节前发行,每天不超1家。按节前所剩交易日算,打新盛宴最迟下周开启。值得注意的是,这7家适用新规发行,流程以及申购、缴款等环节有调整。

  文末最后附精简版打新细则,1分钟即可看懂。

  2016年打新规则有哪些“新”变化?

  对于打新一族来说,围绕着未来新股申购究竟应该如何操作,依旧存在诸多疑问。1月5日,沪、深交易所同时公布了新股发行实施细则打新规则。疑问也随之解开。对于每一位有意参与新股申购的投资者来说,都必须对如下诸多规则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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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个月内弃购三次将被限制申购

  根据细则,投资者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放弃认购。如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放弃认购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放弃认购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只数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并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投资者部分放弃中签股份也属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纳入放弃认购的次数统计。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导致投资者新股认购被确认为无效认购的,不计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情形,其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结算参与人承担。

  细则规定,对于公开发行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拟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网上发行申购日与网下发行申购日为同一日;凡参与新股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该只新股的网上申购。

  本次修改后,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持有市值要求、市值计算规则及证券账户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网下投资者参加初步询价的资格要求和持有市值要求,均未发生变化。对于网上发行而言,上交所规定,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深交所规定,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进行申购。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申购同一新股,以及同一账户多次申购同一新股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新股发行实施细则发布 证券公司不得代申购新股

  网上发行方面,本次修改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取消了投资者在申购委托时应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的规定,明确了投资者应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缴纳申购款的要求及相关业务流程;二是明确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三是要求投资者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四是明确了由于投资者资金不足放弃认购的中签新股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赊账打新”下新股批量来袭已见征兆 无效申购不再强制包销

  新股“断档”迎新年注定不会持久,这不,新股批量袭来已现征兆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沪深交易所发布的IPO网上网下申购细则与去年公布的征询意见稿内容也出现了些许修订。其中最引人瞩目的一点就是:投资者网上网下无效申购的股份,承销商不再必须全额包销。

  根据证监会定期公布的IPO企业审核状态表,截至2015年12月25日,已通过发审委审核的拟上市企业有76家。其中,沪市主板企业32家,深市中小板企业12家,深市创业板企业32家。

  【细则全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问答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