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管理办法点评:投资渠道改变 投资需求不变

2016-07-28 10:51:49 来源:平安证券 作者:

  —— 联系人:明明;胡玉峰;联系人:余经纬

  昨日新版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新规(意见稿))下发至各银行,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其中限制投资权益类市场的条款,引发市场广泛关注。究竟有哪些条款有了大的改动,影响又有几何,我们分析如下:

  限制投资范围 。银行理财不得投资上市公司股票、非上市公司股权及其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货基和债基外的基金,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产品除外分类管理。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和综合类,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不低于 50 亿元 杠杆控制。商业银行每只理财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 140%。

  计提风险准备金。预期收益型产品按管理管理费 50%计提,净值型、结构性和其他理财产品按管理费 10%计提清理资管通道。“非标”投资拟不得对接券商资管计划,只能对接信托,不允许多层嵌套这次新规(意见稿)如果最终能出台,我们认为至少能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剥离”高风险品种,让偏爱权益投资的个人投资者回归股票市场或基金市场。对于以固定收益为主的理财市场来说,其主要风险点将回到信用违约上来。如果政策实施,其效果会立竿见影。未来不满足资产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保本型基金或混合型基金实现原有的投资目标,但需做好从理财投资转向基金投资的心理准备。二是改变目前固定收益类资产风险收益错配的现状,为打破刚性兑付做准备。

  拿计提风险准备金来说,要求银行对其表外资产或有的信用违约损失做先行计提,同时用差异化的风险准备金率对净值型理财产品给予支持。此举不仅是为了抑制银行的道德风险,也旨在鼓励投资者了解自己的金融资产状况,培养其风险意识。

  一旦刚性兑付打破,银行需明确其义务范围,投资者也要清楚自己权责界限在何处,能够理性面对损失。三是方便监管,理顺权责关系。取消资管计划作为非标类的通道对接方,改为“银信”直接对接。我们认为减少中间环节不仅是为了缩减管理成本,更是为了方便监管,理顺权责关系。将信托作为银行理财中非标资产的唯一来源,不但能督促银行承担起信用甄别责任,也便于银监会在必要的时候对非标类理财业务直接进行监督和管理,引导市场发展。

  基于上述“投资者搬家”的逻辑,我们认为“新规”短期会给股市造成一些波动,中长期几乎没有影响,下半年股市主要的驱动仍在基本面而非资金面。对债市而言,由于渠道受到限制,短期内非标资产的供给会受到一定冲击,作为其替代品收益尚可的中等级的信用债或将受到青睐;长期中债市的关键利率仍需看基本面和政策面走向,如果市场预期中的通胀回落和货币宽松不能如期而至,利率中枢将难以下行,甚至有反弹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