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首发申请获通过

2016-06-01 18:3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据证监会网站6月1日晚间消息,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过会。

  公告如下:

  主板发审委2016年第8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87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6月1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选取用于财务比较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标准和恰当性,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和合理性,毛利率变动与行业趋势是否一致,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成本核算、成本结转的合规性以及毛利率的合理性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方法和核查程序。
  2、常州市武进金城齿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齿轮)持有发行人2.47%的股份,报告期金城齿轮均为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超过3%且逐年增长。请发行人代表结合金城齿轮生产经营的情况进一步说明金城齿轮的实际控制人和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发行人其他员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金城齿轮与发行人其他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金城齿轮与发行人的主要交易内容,发行人披露的与金城齿轮外协加工的齿轮型号、价格等信息是否准确,相关的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并履行决策程序;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客户开发方式以及石油化工、钢铁冶金、煤炭矿山等高耗能行业的变化情况进一步说明:(1)高耗能行业的变化对发行人的产品结构和经营环境的影响;(2)发行人经营业绩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前述事项的核查情况,并就发行人的本次发行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各期应收账款余额与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的同行业对比情况,收入确认是否存在跨期情形,各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与当期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以及逾期货款的回收风险及其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航工业集团下属相关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订单获取、实际履行及定价原则、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情况,对发行人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作出进一步说明。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公司股权变动与获取中航工业集团下属公司订单是否存在相关性、发行人相关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和其他利益安排的核查程序、依据和结论。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对发行人及东方欣博通设立时出资所涉及非专利技术的来源、权属是否存在争议、评估价值是否公允、无形资产的摊销、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是否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缴纳个人及企业所得税具体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问题核查情况。
  5、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如下问题的核查情况:2012年10月王小虎与外部投资人刘敏、周禾股权转让的背景、定价依据,前述人员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离职员工向其他员工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否应按股权支付处理;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按净资产向兰立鹏及葛增柱转让股份时股权支付的处理情况;上述股权转让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者其他持股协议安排,是否存在现实和潜在的纠纷。
  6、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
  发行监管部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