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纪鹏:新股发行制度是“IPO新闻敲诈”的根源

2015-03-17 08:1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刘纪鹏 邓飞

  “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种力量它驱使我们不断寻求正义、爱心、良知”,这是21世纪报原总编沈灏在1999年《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中的一句话,它曾经让无数的新闻人激情澎湃、意气风发。然而,正是这样一位曾写出如此经典语句的著名媒体人却在去年9月因涉嫌敲诈被依法拘捕。据了解,公安机关对其查处主要是两方面,一是通过负面新闻逼迫企业支付合作费用,二是收取企业的“保护费”,承诺不对其进行负面报道。这就是前一段喧嚣尘上的21世纪报案,而“IPO新闻敲诈”的概念也借此案被公众所熟知。

  IPO新闻敲诈成因

  说起IPO新闻敲诈的成因,首先不得不提的就是我国的新股发行制度。我国现行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是核准制,该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筛选优质的公司上市,避免劣质公司上市圈钱,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可实际情况与初衷相悖,严格的审核制度使大批需融资的公司无法及时入市,新股发行长期成为稀缺资源。同时,由于创业板的公司股权普遍比较集中,资本市场的造富功能尤为凸显,只要能上市就会创造出亿万富翁。据Wind统计数据显示,创业板前400家上市公司平均发行市盈率为52.6倍,平均发行价格29元,这意味一旦发行成功,就造就了一个财富数以亿记乃至十亿记的富翁家族,所以企业股东对于上市非常渴望。财富效应使得企业视上市为暴富的捷径,面对稀少的上市资源,自然寻租造假就成了某种程度上的必然。大量企业为了上市美化财务状况甚至进行财务造假。这也就给了一些媒体可乘之机,正如上海警方批露21世纪报系的犯罪行为,正是“在收取高额费用后,通过夸大正面事实或掩盖负面问题进行“正面报道”,,诸如此类媒体的“有偿沉默”,已经成为新股首次发行过程中一个普遍现象,形成了一条每年达数十亿元规模的灰色产业链,

  同时,媒体生态的缺陷也助长了这种不正之风的存在与蔓延。中国的媒体过去大都是事业单位,以前有主管单位的拨款及各类支持措施,在经营条件和生存环境上不存在太大的压力。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近些年国内媒体一直寻求转型,与主管单位脱钩,媒体成为了需要自负盈亏的公司,再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些新闻媒体人员忽视作为新闻从业者的基本道德与修养,过分注重商业利益,公器私用,用“有偿沉默”来换取经济利益,导致了“IPO新闻敲诈”现象的出现。

  系统治理与制度建设

  资本市场中“新闻敲诈”的治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而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只有把市场归还给市场,让正常的供需关系决定其博弈与利益分配,整个市场才能朝着公开、透明、合理的方向发展,笔者认为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方面,从发行审核层面来看,证监会作为最高层行政监管机构一直未能摆脱积极干预、调节供求与前端审核的艰苦重任,审核和监管一手抓,在申请上市企业众多的情况下,发审部门批不出来导致“三高”、超募现象严重,这也是上市公司能够通过IPO频频圈钱的主要原因。因此,现阶段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打破这种旧格局,在推动交易所改制的同时逐步将股票发行的审核权下放到交易所,证监会应该把主要的精力放在监管包括交易所在内的众多市场参与主体上、行使监管权,实现职能转变。

  另一方面,从信息披露方面来看,同样应该着力提高新股发行市场的透明度,加快推行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强化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通过修定《证券法》来明确上市材料申报中的虚假陈述属于违法行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发行制度的改革要强化发行中介机构的责任,现阶段监管层在对中介机构发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的惩罚机制尚未建立,有必要重新审视和进一步完善保荐制度,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段约束中介结构的行为。

  新闻媒体的责任与义务

  报道事实、揭露客观真相一直都是新闻传媒从业者的基本职业道德,新闻媒体人作为公众知情权的捍卫者,是打击和曝光暗箱操作和不法行为的有力武器。但随着21世纪报案件的曝光,对媒体尤其是财经相关媒体进行监督和约束的呼声也越来越强。一方面,媒体对于揭露资本市场一些黑暗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资本市场一些重大违规、造假的案件的线索都是来自于媒体报道,如万福生科(300268,股吧)和新大地财务造假的调查取证过程中,专业财经媒体的报道都是证监会稽查部门的重要突破口,可以说新闻自由是维系资本市场透明度和有效性的重要保证。另一方面针对IPO的媒体监督良莠不齐,一些报道出于某种目的明显存在“为做负面而做负面”的倾向,质疑空洞无力,专业性不足,有的干脆只是照抄一遍招股书中的风险事项。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对媒体的舆论监督权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约束,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强化媒体和记者的社会责任感,捍卫公众利益和公众知情权。只有这样,公众才能从新闻中窥探真实的世界,才能够正确、独立的做出自己的判断。

  (刘纪鹏教授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邓飞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