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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为期4天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全会听取和讨论了国家主席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有分析认为,《决定》无疑将为未来5年到10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A股将现确定性大主题的投资机会。
中国证券网 分析师热议:四中全会绘制法治中国路线图对A股市场究竟有着怎样的重要影响?哪些板快个股或现重要投资机会?
项超政:十八界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政策利好在市场预期中,短期影响不大,长期明显利好,市场还未止跌,谨慎观望为主。
张生国:影响正面。关注保险和券商。
杨岭:依法治国对国家发展肯定是利好啊,但短线市场依然存风险,单纯依靠这个提法难以止住跌势。
李超:“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在1997年的十五大上确定的,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其作为了会议的主题。加强立法对资本市场而言法律法规的角度规范市场运作,而减少频繁的行政干预,对于市场化改革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此外,逐步完善的法制体系,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氛围,资本市场的发展将有赖于此。
导读:
四中全会释"法治红利" 助力中国经济升级
新华网:一图读懂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
四中全会公报有哪些看点
四中全会绘制法治中国路线图 四大亮点护航改革
"依法治国"利于A股长期走牛
依法治国“升级版”面世六条主线勾画投资路线图
四中全会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概念股将井喷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获审议通过
健全的法治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
唤起和塑造中国证券市场的“法治信仰”
观察:不惧调整 关注依法治国六大主线
(中国证券网 汪茂琨整理)
四中全会释"法治红利" 助力中国经济升级
23日在京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相关专家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改革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之际,法治中国框架的搭建将释放出“法治红利”,助推中国经济稳步升级。
四中全会闭幕的前两天,中国官方刚刚披露了三季度经济运行的核心数据。7.3%这一创出数年来新低的增速勾勒出中国经济的两大“挑战”。
短期来看,官方须稳定市场预期,避免经济跌破底限;中长期角度来讲,人口红利衰减、自然资源承载力下降等新趋势,让中国亟需找到新增长动力。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心的呈现,对中国经济化解长短期压力均有裨益。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法治中国的框架下,政府首先是一个有限政府,这将给市场提供更多空间。如果政府能够做到依法执政,经济主体就会对未来有更确定的预期,其行为就会更加稳定。民间投资、市场创新也就具备了繁荣的前提。
依法治国在改革攻坚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也将发挥重要作用。刘元春介绍说,对法治的强调将能够约束以前为人们所诟病的权钱交易,做到此次四中全会所要求的政治清明、社会公正。
在法治中国框架下,各政府部门对市场的规制将按照统一的法律来进行。明确的监管边界和实施模式将减少政策的主观性、任意性,从而减少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冲突,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刘元春强调,法治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布局全面深化改革后,四中全会所搭建的法治中国框架,将成为中国重要的一项改革红利以及获取更多红利的基石。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也认为,中国未来最大的红利就是制度红利,是法治红利。四中全会的召开对于巩固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和进一步推进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意义重大。他对中新社记者强调,如果没有法治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就会缺乏相应的表达机制。
时建中也提醒说,在依法治国的要求下,一些改革措施需要按照“权利化”、“义务化”和“责任化”的框架,通过科学立法和严格执法来推进。这样政府的行为更加规范,市场的预期也更加稳定。
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调整还会在更多领域出现。刘元春表示,目前很多部门所出台的红头文件和一些基本的法律冲突,未来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进行清理。一些被人为分割或是设置障碍的市场也将被逐一打通。
此外,“负面清单”也有望得到推广。刘元春表示,负面清单对于政府来说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市场来讲是“法无禁止皆可为”,这种机制是法治的体现。上海自贸区探索的这种机制,未来会在更多领域适用。
对于依法治国对经济升级的重要意义,此次会议公报也进行了强调。公报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这意味着,未来官方将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方面稳定经济为明年开好局,同时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助力中国经济升级。(中.新.网.)
新华网:一图读懂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
十八届四中全会
四中全会公报有哪些看点
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昨日公布的5300多字的全会公报主体部分,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点。记者特邀专家为您品读这些要点。
【看点1】
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全会指出>>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专家解读>>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三句话在党的历次决议文件中都没有提及过,很有新意,表述具体,指向清晰。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虽然宪法对此有明确表述,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权,究竟是根据客观需要自主解释,还是由某个机关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缺乏一个程序规则。这成为宪法实施的一个重大瓶颈,导致宪法实施三十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过解释宪法的先例。比如,全国人大制定了一部法律,最高法有时会就其中一个条款制定几十条解释出来。有的人认为,最高法这样是违背了宪法的赋权。
因为过去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行使宪法解释权,这个争议一直存在,如果未来人大常委会行使了宪法解释权,就可以解决这个争议。再比如说,劳教制度、收容教育制度,一直被指责违宪,现在劳教制度已经废除了,但收容教育制度还存在。公报这一说法,意味着我国未来将强化宪法的落实。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者秦前红
【看点2】
防止办案机关暗箱操作
全会指出>>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专家解读>>
这一说法进一步推进了中国的司法独立进程,是司法独立道路上跨出的一大步。这也将让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有制度和法律的保障。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
说情也是犯罪。上级领导随便说情、打招呼不仅导致中国百姓信访不信法,而且严重破坏了中国的政治和司法生态。
据我所知,一些法院的案卷都有两套,一套是正本,一套是副本,正本是可以对外公开的,而副本里面则包含了一些不宜公开的内容,如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示、批示或批复等。我觉得对于这些不合时宜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应当结合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加以改革,让一切都呈现在阳光下,这样一方面可以防止办案机关和人员的暗箱操作,另一方面也能使有关当事人相信良币可以驱逐劣币,遇事按正当程序去走阳光大道,而不是歪门邪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
【看点3】
对公权力的约束深入到决策层面
全会指出>>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专家解读>>
这部分内容主要强调的是行政决策的合法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三方面问题。以前曾有一些较大的行政决策因存在失误或本身错误,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引起群体性事件,这也就是加强审查、公众参与等机制的原因。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王青斌
这种机制将对公权力的约束从执行和运行的层面深入到决策层面,让行政机关的决策更加谨慎精准。这对反腐工作亦大有裨益:将反腐进行得更加彻底,这也是目前反腐进程中的一大突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
【看点4】
克服立法的神秘化
全会指出>>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专家解读>>
立法是重要的公共决策,要遵循公共决策的科学方法,如开门立法(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并有鼓励、吸纳和答复机制)、兼听才明(反复倾听多方面的意见,特别是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确保被征求意见的人士的信息对称),要尽可能地把立法权从行政部门收归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委托立法起草要尽量委托中立的专家,而且对接受这种任务的专家也要有约束和监督;立法机关听取专家意见时,应给与专家足够的准备时间。总之要克服立法的神秘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
【看点5】
设立巡回法庭防止地方保护主义
全会指出>>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专家解读>>
设立巡回法庭是从十六大以来就开始谈的问题,现在终于出台了。按照以前的规划,最初设想设立七个巡回法庭,包括华北、华南、华东、华中、西南、西北、中南七个片区,此后设想将华中与中南片区合并,提出设立六个巡回法庭。巡回法庭作为最高法的派出机构,审判级别是高于片区省高院的,其人员构成由最高法来派出,这可能就涉及到最高法增加编制,是改革需要付出的一个代价。巡回法庭的主要工作是处理各个片区上诉案件、再审案件、疑难案件以及重大政策解释等,至于死刑复核的问题,要看最高法是否授权。
设立巡回法庭可以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司法权威,目前地方政府干预司法的问题在司法领域有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一些跨区的案件,经常发生地方政府干预法院审判的情况。还有部门和个人对法院审理的具体案件作指示、批示,干预法院独立公正审判,而一个巡回法庭管理几个省,可有效克服这一问题。巡回法庭还可将最高法从众多工作中解脱出来,提高工作效率,以后有上诉案件等,就不需要再到最高法,也给片区民众提供了便利。此外,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举措,和设立巡回法庭的思路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解决地方政府干预司法的问题。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前所长王公义
本组文/据澎湃新闻
【专家说法】
公报八大关键词释放重要信号
1.党的领导
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教授马怀德认为,全会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阐述得非常清楚,应该明确的是,推进依法治国将加强党的领导,不是削弱党的领导。
2.依宪治国
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认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推进,是依法治国更深入、更透彻的体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遵守宪法不仅是公民的义务,更被融入为执政党的执政理念,这是此次全会的亮点之一。
3.党内法规
全会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表示:“这次四中全会公报首次提出了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实践。”
4.法治政府
全会指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姜明安说,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还需要完善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责任法。
5.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全会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表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体制机制的改革,本质上是法律的改革,只有改革与法律同步才能避免冲突。
6.法治体系
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认为:“我们的法治,不仅是按照什么样的道路走,还要有实现怎样的目标。”徐汉明指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同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它意味着法律不仅要制定出来,还要遵守和落实。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迈进,一字之差,标志着党治国理政理念的重大飞跃和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型,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跨越。
7.司法公正
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马怀德说,“现在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问题,只有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地开展工作,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才能让群众在司法过程中感到公平正义。”
8.反对腐败
全会指出,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全会确认了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这次全会的召开将使得治理腐败步入法治化的‘新常态’,‘打老虎’与‘拍苍蝇’将在各个领域纵深推进,监督制约体制机制也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马怀德说。(厦.门.日.报.)
四中全会绘制法治中国路线图 四大亮点护航改革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23日公布。从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到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从最高法设立巡回法庭,到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剖析这份5000余字的公报,备受外界关注的"法治中国"路线图亦可初见轮廓。
强调宪法,以法治护航改革
--首次提出"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观察23日晚间公布的这份公报,"宪法"无疑成为核心词汇之一。这份5000余字的全会公报,先后10次提到"宪法",并明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这不仅强调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基础性地位,并进一步表明,宪法更是行动层面上治国理政的最高法律指引。"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教授对记者表示,目前,宪法的实施过程不够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实施机制不够完善。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注意到,"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是一个全新的提法,就是对宪法的解释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实际上就是使宪法'活'起来。"
马怀德对记者表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现在更加强调宪法的权威,因此,宪法更加需要正确的理解、解读和解释,"我们说要依照宪法,但是宪法精神并不是谁都可以随意解释,而是需要一套完整的解释程序和机制保障。"
"宪法不可能非常具体,那怎么准确把握它的精神?这就需要一个权威机构,按照一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程序进行解释。"王锡锌说。
在王锡锌看来,除了上述考量,正在推进的全面深化改革,也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需要将宪法的原则性规定与现实情况衔接。
如其所言,这次会议明确,"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排除干扰,保障司法公正
--最高法设巡回法庭,建干部插手案件追责制
在舆论对于本次会议的关切中,司法体制改革无疑是核心焦点之一。记者注意到,本次会议在排除威胁司法公正的行政干预、地方保护等方面,也推出新的改革举措。
其中,在破除"司法地方化"方面,这次会议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这是针对'司法地方化'给出的两大改革举措,也是对三中全会的落实。"马怀德表示,中国目前的司法辖区与行政辖区相对应,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保护对司法公正形成干扰。
"比如,一起涉及两个省份的纠纷,无论在哪个省份的法院审理,当事人都可能感觉得不到公正处理,但如果设立诸如华东法院、华北法院等,一些跨域区案件就能得到比较公正的审理。"马怀德说。
马怀德表示,有了跨行政区域法院的同时,最高法设立巡回法庭,就减轻了最高法在北京集中受理案件的压力,"比如在上海、广东设立巡回法庭,有了这些流动的巡回法庭,一些可能上诉或申诉到最高法的案件,就不一定非要来北京审理,这样既方便了诉讼当事人,也保障了司法公正。"
除了破除"司法地方化",针对威胁司法公正的行政干预,会议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旭看来,这一表述更加坚定明确地彰显了"法治高于人治"的理念,"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是一种典型的'人治'行为,即以个人意志干预法律程序,公报的表述将这种做法彻底否定。"
王旭说,对官员干预司法的记录、通报到追责,这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追责线索,使得保障司法独立、公正理念能更好落地,更有可操作性。
依法行政,建法治政府
--建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机制
"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在广为关注的依法行政方面,本次会议特别强调了"法治政府"的构建,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向记者分析,在全面深化改革时代,作为改革的执行者,政府部门如果在法治的轨道上厘清自己的责权,这是以法治护航改革的关键。
"比如,目前一些基层干部为了政绩,以改革的名义推进一些'拍脑袋'的决策,运用权力时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太差,这种现象已经比较严重。"竹立家说。
其实,针对专家所言的"拍脑袋决策",本次会议特别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会议还特别提到了"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马怀德也表示,会议中的这条措施可谓切中时弊,"以往我们的行政决策缺乏必要的程序规范,而且决策者本人对决策后果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一些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后,当时的决策者可能已退休,甚至异地升官,无人去追究责任。这造成决策者有恃无恐,不顾决策的法定程序。"
正如专家分析,针对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这次会议不仅强调了决策的法定程序和追责机制,还强调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依法执政,建立"法治GDP"
--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全会公报多处论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并明确,"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公报进一步明确,"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二者在依法执政上就得到了有机结合,因为党是执政党,而党的执政是依据宪法的。"中央党校报刊社社长兼总编谢春涛教授对记者表示,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所以党当然要带头遵守。
"如果党不带头遵守法律,那很难想象法律能落到实处。所以,党带头遵守法律,坚持依法执政,应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谢春涛说。
引发外界关注的是,这次会议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马怀德说,其实这就是自己倡导多年的建立"法治GDP","这种考核并非不能量化,行政复议、诉讼、投诉、申诉、信访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次数、考试成绩等,都可作为考核指标。"
马怀德认为,这旨在为法律的实施提供一套完整的动力机制和激励机制。
谢春涛也认为这是具有实质性意义的,他结合自己在基层挂职的经历表示,"对领导干部考核什么内容、用什么方式考核,绝对能决定他们怎么做。所以,这一点如果能具体化,并实实在在落实到工作中,其作用应该会是巨大的。"(中.新.网..阚.枫. 马..学.玲)
“依法治国”利于A股长期走牛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是首次在中央全会上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其背后的意义与影响自然不言而喻。实际上,如果单从资本市场层面来看,依法治国对于A股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因为它是A股走牛不可缺少的一项制度保障。
无规矩不成方圆,对目前的A股市场而言,虽然有规定,但规矩似乎并不够规范和全面。上市公司虚增虚假利润,被查证后只是对上市公司罚款几十万元,相关责任人罚款几万元或者十几万元了事。而上市公司则可能通过造假保住了上市资格,那么这样的惩罚意义何在?显然造假的成本极低已经成为A股市场的顽疾。虽然证监会一直在加大对违法违规情况的查处,但是最终的效果依然是各种造假、各种违规不断。
说到底,上市公司违规情况屡禁不止的原因还是在于缺乏制度保障。按照目前的证券法、公司法等规定,监管层迫于无奈只能对有污点的上市公司做出无关痛痒的处罚,而上市公司也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将投资者的利益置于脑后。如此而来,部分问题企业就成了A股市场的“老赖”,由于它们的存在而影响了整体A股市场的健康发展,诸如内幕交易等违规做法更是伤透了投资者的心。一个让投资者伤心的股市何来走牛之说?
而如今依法治国概念的提出,让A股市场的未来充满想象。既然是依法治国,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细化到资本市场领域,就是要修订《证券法》,而对其中的一些已经不适合当前社会阶段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加大对上市公司违规的处罚力度,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可以做到“一罚到底”,让相关上市公司在对投资者做出相应的补偿之后,倾家荡产地退出A股市场,让法律的权威性与威慑性起到更加突出的体现。
实际上,从A股市场而言,今年以来上市公司高层领导被调查的数量明显增多,这已经是依法治国的提前体现,随着依法治国的进一步深入实施,更多的A股蛀虫将被挖出,而没有了蛀虫的上市公司将会变得更加健康,经营业绩也会更加向好,而这才是一家公司股价上涨的持续动力。当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在稳健经营发展之时,A股市场也将离牛市不远了。(北.京.商.报.)
依法治国“升级版”面世六条主线勾画投资路线图
六条主线勾画投资路线图
编者按:昨日,为期4天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全会听取和讨论了国家主席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分析人士指出,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17年之后,《决定》无疑将为未来5年到10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司法执法数量、效率将大幅提高,与国际法治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接轨。六条主线将勾画这一确定性大主题的投资机会:舆情监测及取证、监控及侦查、监狱管理、武装设备、政务管理、公安专网通信。今日本文特对以上六条主线进行仔细梳理,并挖掘相关受益个股的投资机会,以飨读者。
主线一:舆情监测主题概念股
在互联网高速普及的今天,也产生出诸多问题,少数不法份子借助互联网开放自由的特点,把互联网当作传播非法、不良信息的平台,严重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而在此基础上,舆情监测以及取证便显得极为重要。今年以来,国家在净网方面加大了力度,显示出监管层对此格外重视。
据统计,目前沪深两市与舆情监测以及取证关系密切的个股主要有美亚柏科、任子行、华测检测、天源迪科、蓝盾股份、万达信息、拓尔思等。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任子行,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网络内容与行为审计和监管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为国家管理机构、运营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网络信息安全保驾护航。产品线包括任天行网络安全管理系统、互联网视音频节目管理和审计系统、信盾计算机终端监控系统、互联网舆情分析和管理系统等。
主线二:监控及侦查主题概念股
近年来,随着犯罪智能化程度的增加,给司法机关的监控以及侦查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利用新技术来提高工作效率,成为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之一。在此基础上,沪深两市多家上市公司凭借自身良好的研发水平以及高科技含量的智能产品为我国司法机关的监控以及侦查提供了多方的便利。
具体来看,目前沪深两市与监控及侦查相关的上市公司主要有方正科技、东方网力、北斗星通、美亚柏科、思达高科、海康威视、凤凰光学、GQY视讯等。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方正科技,公司拥有国内一流的IT产品生产基地,已具有国内最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与雄厚的研发实力,目前拥有数码、选件、税控机等多条产品线。目前,公司已占据全国80%以上的PGIS(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业务市场,并不断拓展以PGIS平台为核心的公安业务。
主线三:监狱管理主题概念股
目前,沪深两市A股中涉及监狱管理概念的个股主要有:皖通科技、方正科技、华宇软件等。
其中,皖通科技是安徽监狱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承建方,相关产品有监狱智能安防及应急指挥管理系统、监狱生产工具管理系统、监狱罪犯心理矫治管理系统等。技术方案有监狱押解警车及单兵无线监控指挥系统、监狱智能安防联动平台、监狱指挥调度管理平台、监狱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平安校园综合管理平台、监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金融安防综合管理平台等。
此外,方正科技的物联网业务进入司法领域,公司曾为开封看守所定制研发了监狱物联网应用解决方案——智能监狱可视化管理平台;华宇软件在凭借多年来对监狱行业信息化发展的深刻理解和在监狱行业丰富的建设经验,逐步形成了覆盖监狱行业全业务的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主题四:武装设备主题概念股
目前,沪深两市A股中涉及武装设备概念的个股主要有:银河电子、东材科技、宜科科技等。
其中,银河电子主要从事安防装备、电子设备精密结构件等产品,主营数字机顶盒和信息电子设备结构件,是国内最早从事数字电视终端的企业之一。值得一提的是,公司是《GA1501-2013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研发的1级、2级枪柜产品率先通过了公安部的产品检测。产品配有先进的智能枪支弹药管理系统,实现枪弹的领用及归还过程的智能化管理。
东材科技今年一季度以3000万元价格成功收购天津中纺凯泰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天津中纺凯泰产品主要有高性能防弹材料、高性能消防材料、特种个体劳动防护产品等,如:防弹头盔、防弹插板、防弹陶瓷、轻质防弹衣、防护服,可广泛用于消防、军队、公安和武警战士以及特殊工种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此外,宜科科技是解放军总后军需辅料研发基地,产品可用于防弹服等。
主题五:政务管理主题概念股
目前,沪深两市A股中涉及政务管理概念的个股主要有:榕基软件、东软载波、科恒股份、用友软件等。
其中,榕基软件主营业务为电子政务系统,且已经和地方司法机关有合作。榕基法院司法信息管理系统以“审判业务管理、干警绩效考评考核管理、司法政务管理、数据中心平台、公众服务平台”等五大子系统为轴心,核心内容包括审判业务管理、执行业务管理、信访业务管理、案件质量评估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绩效档案管理、绩效考评管理、司法政务管理、数据交换平台系统、“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平台等10大功能系统。
另外,东软载波开发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是其五大类产品之一,在全国10个省的300多家法院得到成功的推广与应用,2005年即成为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心合作伙伴之一。产品包括法院办公系统、干警业绩系统、科技法庭系统、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诉讼卷宗系统等。
主线六:公安专网通信主题概念股
去年我国全国20多个省市启动公安专网建设规划为今年公安专网的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公安专网招标目的主要是实现此前的模拟网络向数字网络转变,并鼓励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PDT(警用数字集群)标准替代Tetra标准,潜在市场规模为150亿元。
对于公安专网的建设,有分析人士表示,公安系统持续加大警用装备的投入力度,为中国本土企业创造不少于100亿元的市场空间;而今年下半年各地专网项目招标频率将有明显的加大,相关上市公司有望继续扩大数字集群业务的收入规模。
投资机会上,海泰证券表示,专网通信年内爆发确定,全面受益安全设备国产化。未来信息设备国产化,去IOE化趋势将越发明显,国内公司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大机遇。2014年我国PDT市场进入爆发期,预计国内公安PDT市场2013年规模将达到10亿元,未来三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70%。
相关上市公司主要有:航天通信、海能达、东方通信等。
四中全会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概念股将井喷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十八届四中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东生、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杨金山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依法治国概念股闻风而动
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主题的讨论气氛也越来越浓。司法体制改革的去地方化、法院去行政化、法官职业化也开始破冰。在二级市场,依法治国概念股也受到资金青睐,在司法领域用于舆情监测的万达信息和拓尔思近期走势较强。此外,作为视频通讯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迪威视讯和防弹衣衬布生产企业的宜科科技也受到了关注。
在具体的投资机会方面,申银万国建议从两条主线挖掘这一确定性大主题的机会:一是司法环节的侦查、监控、舆情监测、取证和审判诉讼等;二是执法环节的测谎、防爆、监狱管理和武装设备等。个股方面,申银万国首推东软载波、东方网力、银河电子、美亚柏科、凤凰光学、和华宇软件。建议关注迪威视讯、拓尔思、华平股份、和北斗星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获审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图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在主席台上。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改革发展任务极为繁重,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工作,注重从思想上、制度上谋划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中央政治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开新局面。
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加强涉外法律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
全会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审时度势、居安思危,既要有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改革发展的战略定力,又要敏锐把握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以钉钉子精神,继续做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作,继续做好改善和保障民生特别是帮扶困难群众工作,继续做好作风整改工作,继续做好从严治党工作,继续做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为明年开局打好基础。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东生、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杨金山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证券时报)
健全的法治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
资本市场必须是法治市场。这一点,法学硕士出身的证监会主席肖钢曾经专门著文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鼓与呼。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法律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这是值得欣喜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这就要求做好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编制好路线图,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夯实法治基础。十八大以来,我国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在基本法律、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健全完善框架下逐渐展开。 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大幕已经再次徐徐拉开。
资本市场的两部基本法——《证券法》和《期货法》的修、立工作正稳步推进,按照立法修法规划,《证券法》修订案将在今年12月份进行初审。同时,在两部基本法的基础上,《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私募基金监管条例》、《类别股份发行管理规定》、《证券衍生品发行交易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将成为有效补充逐渐落地。
此外,证监会还将全面整合现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包括融资与并购、市场交易、产品业务、市场与机构主体、对外开放、审慎监管、投资者保护监管执法等在内的八大法律实施规范子体系。这八大子体系将涵盖73个规章,其中包括21个新增规章,如证券衍生品种管理办法、跨境监管执法合作管理办法、内幕交易认定办法、行政和解实施规定等。
从一定意义上讲,衡量我们资本市场立法是否健全、完善,监管是否到位、有效,改革措施是否成功、对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看我们是否已经通过立法、监管执法和改革,确实已经建立起公开透明和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市场秩序。
“依法治市”,这是证监会主席肖钢上任以来一直在推进的一项核心工作。我们看到,在他的推动下,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的步伐正不断提速,“加强监管、依法治市”正渗透到市场的每一个改革领域,特别是近一年多来,从法律法规完善,到证监会职能转型,再到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依法治市”呈现出加速推进的态势。(证券日报)
唤起和塑造中国证券市场的“法治信仰”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3日胜利闭幕,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被称为“依法治国升级版”方案。《决定》对依法治国做出中长期规划,高度重视立法、执法和改革进展相匹配,高度重视法治实施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融合当代先进政治理念与传统治国理政文明于一体的重大实践成果,将掀开中国“现代化治理”的新一页。
《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两个“三位一体”,是对我国现代法治完整系统规划的高度概括,体现了执政党对现代治国理政规律的新认识。以往我们也提“依法治国”,但在今天“全面深化改革”语境下的“依法治国”标准更高、内涵更深、影响更广。今天的“依法治国”是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涉及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国家制度。让依法治国成为全民的信仰,是我们的目标。
一些政府部门不依法行政和腐败频发的问题早已触目惊心:在刚刚过去的八、九月份,中纪委和检察机关先后从国家发改委带走5名司局级官员;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已有近半业务部门一把手因反腐出现更迭。中央纪委、监察部数据显示,2013年,超过18万党员干部被处分,立案、结案件数、处分人数均比上一年有两位数增长,其中中纪委、监察部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有31人。2014年以来,仅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的涉案官员即达500多名,绝大多数为厅局级官员,其中副部级以上官员有32人。其中,交通、房地产、矿产资源、工程建设、发改委系统成为“重灾区”。笔者认为,反腐风暴解决的是“标”的问题,依法治国的制度建设解决的是“本”的问题。
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为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此,全会强调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全会强调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为此,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等,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固然,各行各业、各个社会主体、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依照法治精神和法律法规调节相互关系、解决相互矛盾、分享公共权益、承担公共义务。但显而易见的是,政府先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与以往相比,今天的“依法治国”与经济新常态、社会新转型结合在一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依法治国的重要落脚点之一,就是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扫清障碍。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严格依法行政,是释放市场活力的基本保障。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治国”是对这一重大执政理念的落实。国内外的历史经验证明,“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用好,经济社会才能持续地良性运行,推动发展和处置危机才能取得更好平衡。可以说,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但同时,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管事”,该管的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错位、越位、缺位现象。
《决定》已明确要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可以说,《决定》为解决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起到了擘划引领的作用。
笔者认为,依法治国也必将给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带来不可估量的“改革红利”和“制度红利”。目前,在银行、证券、保险 、信托 、租赁等金融行业 ,行政化管理、条块分割、进入壁垒高的情况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民有资本进入难、国有资本效率低的问题很突出。就资本市场来说,依法治市程度还比较低。显然,这些问题既与特定行业改革缓慢和制度建设不足相关,也受到整个大环境的制约。所以,《决定》的实施将从内外两方面促使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加快法治化进程。
就资本市场来说,要运用法治的办法,使监管者、市场主体各就其位、各守其规,使市场秩序特别是信息传播秩序更公平,有序提升市场的透明度。要让“法治信仰的光芒”照遍市场的各个角落,让市场舆论既活跃又理性,增强市场预期的稳定性、可预见性,所谓的依法治市才能更加到位。
一是强化《证券法》和《公司法》的权威,各方面都有义务按照《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行事,不能逾越。两部法律有不完善的地方,应当立即出台相关修正案或法律解释,不宜久拖不决。为此,应当采取措施“硬化”资本市场的立法机制,坚持全国人大立法部门主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革除部门利益之争对立法的干扰,“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
要强化对行政监管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二是当强化公检法系统的主动执法能力。资本市场随时都可能发生侵权违法案件,但目前在很多情况下司法力量尚不能主动出击。笔者希望,司法系统能够像对待社会治安一样看护资本市场的治安。应当采取措施,使证监会的作用和公检法的作用更加协调起来。
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上市公司、证券机构、个人投资者、律师、会计师、新闻媒体和交易所、证监会,不论是谁,都要违法必究,不能法外开恩。有的行为可能属于轻微违法或者处于违法的临界点,也要努力做到舆论上“清晰可辨”。要不断积累案例,引导各方面依法行事。
四是加强资本市场的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市场氛围。支持行业自律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建设完备的证券期货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资本市场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畅通市场主体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总之,要唤起和塑造资本市场的“法治信仰”,让“法治”、“诚信”成为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