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新发基金应强制实行利益捆绑

2021-02-02 07:47:5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赵明超

  在连续两年取得抢眼业绩之后,公募基金成为万民追捧的“香饽饽”,基金公司也趁势大举发行新基金。开年以来,爆款基金频现,短短一个月时间,新基金募集总规模就超过4000亿元。

  对于基金公司来说,在市场火热的时候发新基金,可以借助投资者的入市热情,轻松募集到大量资金。从过往历史看,在市场火热的时候发行新基金,基金公司赚得盆盈钵满,对于基金投资者来说,留下的并不总是美好的回忆。

  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在市场已经有了不小涨幅的情况下,潜在的收益空间势必减少。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基金公司强势发行新基金,就非常有必要对相关利益方进行强制的利益捆绑。

  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基金公司和投资者对投资的认知差距巨大。相当多的投资者对投资风险收益比缺乏起码的认知,在信息存在巨大不对称的情况下,往往会被收益预期所蛊惑,而忽略了所要承担的风险。

  为了在市场热度较高时发行产品,基金公司在营销中花样频出,部分基金公司在直播中甚至请来大腕明星助阵,在宣传口号中频频出现诸如“投资女神”、“投资男神”等浮夸词汇。当浮夸程度越大越能带来销量的时候,诚信这一资产管理行业的基石开始松动了。

  例如,某基金公司的投资王牌,在两年前发行某只基金产品时,公开声称该基金是其“封山之作”,信誓旦旦地表示以后不再发行新基金产品,将集中精力管理好现有产品。但在去年底,他已经卸任该产品的基金经理。如果说当时卸任基金经理是因为基金产品多、管不过来,尚且情有可原,那么,他在当下发行另一只新基金,则有舍弃诚信之嫌。

  另一家基金公司的王牌基金经理,凭借强大的号召力,在2020年发行了多只基金产品,其中1只产品是3年封闭期产品。但在上述基金成立几个月后,该基金经理就宣告离职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买基金就是买基金经理,投资者买入3年封闭期产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任基金经理。而在基金经理换人之后,基金公司照样可以赚取管理费,但投资者却无法赎回。

  在基金买卖双方存在巨大专业认知差距,尤其是在当前市场出现局部过热苗头的情况下,有必要对基金投资的相关利益方实行强制的利益捆绑制度。

  从绩优资产管理公司的利益捆绑方式看,首先是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的强制跟投制度。基金公司须拿出真金白银买入新发基金,基金经理也将自己的可投资资产买入新发基金,这样新基金才能获准发行。此举可以将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和投资者的利益深度捆绑,这种行动胜过万千言语。

  过往基金公司自购旗下基金或者基金经理自购基金,投资者通常只能看到买入时间,看不到赎回时间。这对投资者是不公平的,内部人赎回也有必要实行强制公告制度。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利益捆绑制度,一要捆绑,二要强制。毕竟,对于资产管理行业来说,诚信是行业行稳致远的基石。当诚信失去的时候,纯粹的道德谴责就失去了意义。

  美国商业大亨洛克菲勒说过,建立在商业基础上的友谊,永远比建立在友谊基础上的商业更可靠。对于基金投资相关各方来说,建立在利益捆绑基础上的信任,才是更可靠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