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雷落地 国改再下一城 三大条件筛选52只受益股(名单)

2016-08-19 13:43:32 来源:中金公司 作者:

更多内容请看“股市直播室”

 
  国资委18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同意,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这是本轮国企改革首次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提出明确要求和政策措施。

  四大关注点
  国务院正式印发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几个方面值得注意:
  1)“少量试点”并不少:《意见》明确各省级地区可试点5-10户,央企10户,这意味着可进行试点的国企超百家;
  2)范围严格,竞争性行业先行先试:中央二级以上和省级一级国有企业暂不开展试点、试点企业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企业、鼓励科技型企业试点、金融企业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施行。这几项框选条件基本排除了目前一些改革难度较大(如公司股价接近或低于净资产)、相对敏感的金融和偏传统行业的国企;
  3)“以岗定股”,总量上限具备吸引力:目标员工并非全员,也非经营层,而是重点针对骨干人员。是认可人才价值的体现,具有一定的“奖励”意味。员工持股的总量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可用于进行员工持股激励的幅度上限并不低;
  4)各种方式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贱卖:包括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34%)、员工持股入股价格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评估值、国企不得以各种方式予以资助、员工持股信息充分定期报备披露等等。
  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进而提升相关国企效率及盈利能力。《意见》出台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调动国企骨干人才积极性,形成激励机制,防止人才流失,提升员工效率。进而提升国企竞争力,推进市场化。在《意见》出台之前A股市场共有547例计划或已实施(已经实施358例,计划中189例)的员工持股计划(含同一家公司不同方案)。但国企占比很低,只有66家,占比12%,改革方案的不确定是此前国企较少进行该项改革的很重要的原因。预计《意见》出台后进行员工持股的国企比例有望逐步上升。

  三个标准筛选未来有望进行员工持股改革的国企
  《意见》对资本市场影响:中长期有积极意义,短期可关注国企改革主题的阶段性表现。员工持股计划中长期利好相关上市国有企业提升盈利能力,对资本市场影响偏积极。我们自6月底以来持续提示今年下半年尤其是三季度国企改革主题有阶段性表现的机会。本《意见》作为国企改革1+N系列的重要文件之一,短期将继续提升市场对于国企改革主题的关注度。
  三个标准筛选可能受益于员工持股方案的国企。建议从以下几个维度来筛选可能受益于员工持股类国企改革的国企:a)行业处于竞争性行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的公司;b)国资控股比例相对较高的公司,此类公司进行员工持股的余地更大;c)股价高于净资产。基于以上三个条件我们筛选出52家符合条件的国企,这些企业未来进行员工持股改革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食品饮料:古井贡酒、燕京啤酒、伊力特、贵州茅台、惠泉啤酒、光明乳业、山西汾酒。
  汽车:特力A、中国重汽、东风汽车、东风科技、亚星客车、华域汽车、广汽集团。
  医药生物:力生制药、佛慈制药、同仁堂、片仔癀、人民同泰。
  休闲服务:首旅酒店、曲江文旅、锦江股份、长白山。
  商业贸易:广百股份、东方创业、杭州解百、兰生股份、汇鸿集团。
  电子:七星电子、久之洋。
  传媒:大地传媒、北巴传媒、出版传媒。
  机械设备:大连重工、杭氧股份、广日股份、陕鼓动力、中信重工、兰石重装。
  电气设备:百利电气、上海电气。
  化工:广聚能源、泸天化、新疆天业、巨化股份、万华化学、氯碱化工、江苏索普。
  轻工制造:通产丽星。
  注:中国国资委发文计划年内启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将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保证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中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