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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对于银行而言,将存量信贷证券化后出售,能适当节约资本,并腾出信贷空间,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多信贷支持。

  分析人士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常态化是大势所趋。发展至今,商业银行的体量已颇为巨大,需要一个主动调节资产负债表的工具。当前,资产证券化相关的制度还需不断验证,纳入证券化的信贷资产种类有限,因此在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再进行常态化发展,是稳妥之举。

  为银行腾出更大信贷空间

  信贷资产证券化,最显而易见的意义便是盘活存量贷款,加快周转速率,把存量变成新的增量,为银行腾出更大的信贷空间。

  以浙江省为例,截至上半年有6.3万亿的存量贷款,在全国位列第二,总量可观,盘活的潜力很大。据上半年浙江省企业征信系统数据显示,经测算贷款周转率为0.886次/年。如果将贷款周转速率提升至1次/年,可多盘活存量贷款约7000亿元,效果近似降准。

  银监会规定,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需自持5%的劣后部分,这部分的风险权重是1250%,因此有观点认为所能节约的资本有限,削弱了证券化的资本节约功能。商业银行的主要动力,在于降低存贷比和腾出更多的信贷空间。

  浦发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贾红睿认为,自持劣后的规定是为了避免重蹈2008年次贷危机的覆辙,规避发起人的道德风险,防止其把资质较差的贷款作为基础资产,有其合理性。

  他表示:“表面上看节约资本有限,但对商业银行而言,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主动的资产负债管理的工具。有了这一手段,银行不必持有贷款到期才能腾出新的空间,可以让渡一部分收益,把贷款证券化后出售给投资者,改变了商业银行‘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仅靠消耗资本的这一粗放经营模式。”

  银行间和交易所跨市场发行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由银监会审批,央行主管发行,由银行发起,将信贷资产打包出售给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作为SPV,包装成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

  “银行发起—信托发行—银行间市场流通”是此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模式。以2012年试点重启后为例,共发行7个信贷资产ABS产品,当中6只产品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或汽车金融公司发起,皆采用了上述模式。只有阿里小贷是采用了“券商资管发行-交易所流通”的模式。

  有分析认为,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缺点是90%的份额由银行“互持”,宏观层面看不利于银行去杠杆和系统风险分散。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在加快银行资金周转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而央行新闻发言人随后也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在尊重发行人自主选择发行窗口的基础上,引导大盘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跨市场发行。”

  贾红睿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市场主体的丰富有其自身的过程。在整个信贷资产证券化链条中,商业银行是放贷人,又是投资人。在一个产品诞生的初期,必然是最了解该产品的投资人才会购买。比照短融中票等信用债产品诞生初期,也不为投资者所熟悉,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到2011年险资和债券型基金也开始大规模购买。

  其实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进入交易所方面,商业银行方面已经有了一些思路。赛富投资分析师费悦曾撰文透露,兴业银行在中期业绩发布会上透露,已设计出“银行-信托-券商资管-交易所”的资产证券化模式。具体方案为:兴业银行将信贷资产转让给兴业信托,兴业信托作为SPV,将资产打包转让给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券商将该资管计划的份额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贾红睿强调,不论中间的通道是信托计划还是券商资管,其核心都是将基础资产出售给一个独立的、不做任何经营的实体,假如发起人破产,其债权人无法对这块资产进行追索,这一核心要义不能改变。

  适合证券化的信贷品种

  美国的资产证券化始于住房抵押贷款转付证券,在发展的初期也仅限于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后发展为三大系列产品:房屋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资产支持证券(ABS)和担保债务凭证(CDO)。

  从比重看,MBS占有绝大部分份额。根据长城证券分析师黄飙的统计,1990年代后MBS的市场份额维持在80%至90%的水平。MBS又分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证券。

  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召开的上半年浙江省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也称,收益比较稳定、期限较长的优质贷款可以证券化,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有现金流的政府基础设施贷款。

  海通证券分析师陈瑞明分析认为,通过与商业银行人士交流,目前最适宜证券化的信贷资产为:信用类贷款、保证类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汽车贷款的资产包。

  原因一是考虑到基础资产要真实出售,信用类贷款操作起来比较简单,直接公示即可,而抵押类贷款还涉及抵押权转让。二是信用类贷款目前资产质量尚可,汽车金融公司的个人汽车贷款不良率不到0.2%。三是将众多小笔的小微贷、汽车贷包装成一个资产包,有利于分散整体风险。

  贾红睿认为:“只要是在银行表内,有固定利息和到期日的资产,都可以用来证券化。目前主流的品种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类贷款、信用卡应收账款等,以及对企业的贷款。这块资产在银行表内占比大,且比较同质化,适合放在一个资产包内。”

  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浙江省银监局副局长周松方曾撰文分析认为,平台贷中部分贷款能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收入,且在前期整改中追加了抵押和担保,有较好的外部评级基础,且单笔金额较大,易于操作,具有证券化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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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资产池证券化值得期待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允许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作为对场外市场的有益补充。对非银行参与机构而言,不管是信托还是券商若仅仅只是承担特殊目的公司(SPV)的角色,则其创新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因此,机构更看好的是承销、做市、劣后投资等资本中介业务。

  接轨交易所 券商资管或成通道

  对于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并提出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券商人士称,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可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进入交易所市场的通道,由证券公司作为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管理人,并通过沪深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等上市流通,从而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者群体、解决流动性困局。

  开拓投资群体 潜在需求有望扩大

  始于2005年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近日将再以全新形象亮相:不仅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扩大了试点,同时在尊重发行人自主选择的基础上,优质部分也可在交易所跨市场发行。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市场人士表示,尽管当下资产证券化试点发展过程中,也面临投资者结构单一、流动性不足等种种问题,但随着资产证券化常态化后,将为银行间市场提供丰富的投资品,资产证券化的投资人队伍有望扩大。而信用增进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仍有望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