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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秦菲菲)记者21日获悉,商务部近日下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使电子商务成为重要的社会商品和服务流通方式,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力争达到我国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0%以上,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例达80%以上。

  在支持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各地要充分运用中央财政资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选择重点领域进行突破;支持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电子商务项目。

  近些年来,我国网络销售快速增长。据有关方面数据,受益于“双十一”购物节,今年三季度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达4547.6亿元,同比增长42.4%。

  为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意见》提出了引导网络零售健康快速发展、加强农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建设、支持城市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建设、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应用等十项任务。

  《意见》指出,要引导网络零售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客户消费体验,支持网络零售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覆盖范围、创新服务模式;支持百货商场、连锁企业、专业市场等传统流通企业依托线下资源优势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补和应用协同;组织网络零售企业及传统流通企业开展以促进网络消费为目的的各类网络购物推介活动。

  《意见》还提到,要加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规划本地区电子商务物流,推进城市物流配送仓储用地、配送车辆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出台,推动构建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开展电子商务城市共同配送服务试点,逐步建立完善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

  在特色领域和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电子交易领域,《意见》提出,要鼓励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拍卖交易、边境贸易等领域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电子交易经营主体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系统,研究制订商品价格指数、电子合同及电子仓单标准、供应链协同标准、运营模式规范,增强市场价格指导能力、供应链协同能力和现货交易服务能力,促进我国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电子交易的规范化发展。

  在政策措施保障方面,《意见》指出,要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各地要加快完善地方电子商务政策体系,结合本地区实际,针对电子商务面临的突出问题,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角度,先行先试出台本地区电子商务法规政策,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促进电子商务立法工作。

  与此同时,《意见》还要求,各地要结合落实国家流通产业的相关政策,充分运用中央财政资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选择重点领域进行突破。

  此外,各地应加快建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制,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电子商务领域。支持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电子商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