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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今日微访谈"严管信息披露 维护“三公”原则",在回答投资者问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有哪些?”时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基本法律,主要包括《证券法》;第二层次为行政法规,主要包括《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第三层次为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主要是指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适用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规范,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系列、《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系列、《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系列;第四层次为自律性规则,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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