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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朱先妮) *ST中华3日晚间公告重整进展,并再次披露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696万元,较2012年前三季度的-4817.5万元净利润相比,亏损有所缩小。

  2012年10月12日,*ST中华已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自2012年10月25日起对公司进行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2年11月13日起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申请复牌。

  从财报披露来看,*ST中华2012年全年度净利润为-5244万元,2013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928 万元。从公司股东名录来看,并无机构参与。历经10年重组之路,*ST中华波折和故事不断,重组方不乏民营和国有企业的参与。近年来,公司重组不断,首次破产重整的申请又不被受理。

  如今,从去年10月公司重整申请获得受理,似乎又为*ST中华的未来带来了一线曙光。重整管理人的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坤成曾介绍,截至2012的年12月2日债权人登记日期,申报的债权人共51家,申报金额为30.88亿元,经审核确认的债权额为15.85亿元,部分因资料不齐全无法确权,部分是利息和罚金不被破产法所保护。

  在51家中债权人中,深圳海关、深圳罗湖地方税务局和深圳国税局稽查局三家为优先债权,总额为5.4亿;普通债权为48家,共25.4亿。
  其中供应商34家有5.78亿,银行和金融机构共14家,债权额达19.62亿元,其中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都有较大金额。

  市场人士认为,*ST中华的重整申请获得批复,如能利用破产重整的机会,未来注入优质的资产,经营者改变企业发展的方向和策略,练好内功,然后对公司的经营和股权进行重大的调整,才是维护投资者利益和保证公司质量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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