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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网讯(见习记者 严翠) 为表信心,阳光城第一大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集团”)拟两亿增持公司股票。

  30日晚间,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阳光城公告,大股东阳光集团拟在十二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10月30日已增持股份)。

  据公告,阳光集团已2013年10月30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0.84万股,均价为9.9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不包括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涉及股份,本次增持前,阳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43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1%;阳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71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45.15%。

  本次增持后,阳光集团持有公司股票2.4440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1%;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及康田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72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45.25%。

  以阳光城总股本201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行权完毕验资后的股本10.44亿股计算,30日阳光集团增持价格9.94元每股乘以总股本再乘以未来拟增持比例,阳光集团将在未来一年内动用2亿元资金增持公司股票。

  对于增持目的,阳光集团表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此外,阳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承诺:在阳光集团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按约回购历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涉及股权;东方信隆、一致行动人康田实业同时承诺在阳光集团增持公司股票期间不增持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