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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旭) 海宁皮城与山东海那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就济南海宁皮革城项目开发,于2013年10月19日在浙江省海宁市达成了合作协议。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一亿元整,海宁皮城以货币出资人民币8,200万元整,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82%;海那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整,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8%。合资公司在合作地块上开发建设“济南海宁皮革城”项目,计划于2015年秋季投入使用。    
  海那公司拥有位于山东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片区一处447,038.89平方米的综合用地,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约47.52万平方米的“海那城”商业综合体,“济南海宁皮革城”项目用地为“海那城”项目地块东南角1号、2号地块,面积约184.6亩。
  海宁皮城认为:1、济南作为山东省会城市,地处胶东半岛中心,交通便捷,经济发达,人口密集,是公司推进“外延式扩张”的重要战略城市。项目位于济南市京沪高铁、城际高速、城市高架交汇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市场辐射能力强,符合“海宁皮革城”市场的选址要求;2、项目土地价格较为合理。70万元/亩的土地价格显著低于目前周边市场价;3、济南海宁皮革城市场计划于2015年秋季投入使用,预计从届时起将对本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分析人士认为,海宁皮城专注于皮革专业市场开发经营,在产业链整合、客户积累和品牌营销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与国内同行相比,公司一方面突破了传统专业市场的“单体式”发展模式,真正实现了皮革市场的连锁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