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禁售关联方投行提要求 询价机构须报董监高身份证

2014-10-17 07:46:5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新股资讯

  10月15日,证监会核准11家企业的首发申请。根据IPO新规,询价机构参与初步询价前需要向保荐机构提交参与询价的申请材料。

  但这一次,有询价机构碰到操作难题,并向记者抱怨某些承销商的要求“非常奇葩”。

  “银河证券保荐的福达股份要求我们提供公司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资料。但这些领导不肯提供身份证号码。”一位券商自营部负责打新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抱怨。

  记者注意到,《桂林福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中要求网下投资者在初步询价前,必须向主承销商提供承诺函及关联关系核查表。如网下投资者拒绝提供这些资料,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银河证券官网信息显示,机构参与询价需要提交《机构投资者关联方禁配确认与承诺函》。该表格的第3条要求询价机构提供“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第4条则要求机构填写上述关联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打新居然要报公司所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家庭关系和身份证号码,这怎么可能做到?”前述券商自营部负责打新的人士抱怨,公司高层的这些家庭关系和身份证信息不可能拿到,投行提的要求真是“奇葩”。

  就此,记者以机构投资者身份向银河证券资本市场部人士进行咨询,她的答复是“董、监、高对公司的管理有着比较重要的影响,他们有可能同时在发行方保荐机构兼任,因而,询价机构必须提供身份证以供核对。”

  有询价机构称,投行完全可以根据股东以及董、监、高的姓名来做关联方剔除,没有必要非得提供高层的身份证号码。

  对此,银河证券相关人士称,“如果只是根据姓名来剔除关联方会显得比较草率,如果核查中发现同名,我们会核对身份证号码来进行确认。”

  对于第4条关于提供股东、董、监、高等家庭关系成员身份证的要求,银行证券资本市场部人士则表示,“如果网下投资者确实无法获取这些材料,可在表格中填写”自行比对关联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记者采访了解到,银河证券并非业内第一家要求提供股东及董、监、高身份证号码的券商。

  “7月发行的新股 ,就有一两只新股的保荐机构要求提供董、监、高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但我们要不到他们的身份证号码,最后就放弃了。”深圳一家大型券商资管部总经理向记者抱怨,机构打新股就要提供董、监、高身份证信息,投行这一要求并不合理。

  对此,券商投行人士回应称,这是资本市场部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关于关联方禁止配售新股的规定而提出的要求。

  “监管层把核查新股的获配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责任交给投行,我们必须要求机构投资者提供这些材料,才能确保不会向关联方配售股票。”一位上市券商投行部人士强调,投行的要求也是保护投行和询价机构。

  华南一家基金公司专门负责打新的人士亦向记者表示,券商资本市场部对询价机构参与打新的审核特别严,只要股东与承销商有一点关联就不能参与打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