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首发申请过会 新油股份被否

2016-09-14 18:28:5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据证监会网站14日消息,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过会,克拉玛依新科澳石油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被否。

  公告如下:

  主板发审委2016年第13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13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9月14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家家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取得了云南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的方式取得了从事食品、饮料零售和供应的新西兰库克全球食品有限公司25.04%的股权。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控股股东投资该公司的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实际控制该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投资该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是否与发行人的“源头直采”等未来发展战略相冲突,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新增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相关的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应租赁房产产生的利润情况说明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承担租赁房产证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导致公司损失的赔偿计算方法。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主要购销合同关于促销服务的规定和促销服务未单独归集相应成本的情况,进一步说明促销服务等其他业务收入是否与购货金额挂钩,是否存在与购货金额相关的总额限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其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可持续性,相关的风险是否充分披露;其他业务成本的归集是否完整及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27,126.52万元,主要系预付供应商的货款及租赁门店的租金等。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采购商品的信用期条款,采用预付款、款到发货占采购商品的比例、赊销情况下占采购商品的比例,并结合同行业情况以及经济效益分析说明预付款方式采购商品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为发行人提供安装施工业务的劳务分包商是否需要具备相应资质,发行人将安装施工业务分包给分包商是否违反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发行人相关内控及合规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逾期应收款占比较高的原因,期后回收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诉讼。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应收款内控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与沈阳桃仙机场和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情况,并说明未对涉讼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4、根据披露,发行人毛利率较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高。请发行人代表从原材料、使用范围、客户、定价、成本等方面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业务与可比上市公司业务的主要区别,以及由此造成的毛利率差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6年9月14日

  主板发审委2016年第13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137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9月14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克拉玛依新科澳石油天然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发行人所属项目部及其服务井口的增减变动情况、具体工作量和价格变动情况、发行人的收入及所对应的合同和获取业务的方式变化以及2016年以来的经营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中石油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和结论。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2016年上半年稠油注汽服务业务收入增幅3478%的原因及可持续性,新港公司在油价下行的情况下仍将开采稠油并履行与13号流化床注汽站相关合同义务的判断依据,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是否已经或可能存在暂停的风险以及无法实现收益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和结论。
  发行监管部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