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股申购条件及申购流程规则

2016-01-04 11:04:4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从2016年开始,A股新股发行将按新规申购,主要包括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新股发行采用市值申购的方法,投资者只要有市值就能申购,中签之后才缴款,强调新股申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券商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申购新股。

  新股申购新规则须知

  一、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

  二、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三、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

  四、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上海只要有指定交易的账户即可申购,客户只有第一次下单有效(按发行价买入)且不能撤单;

  五、申购时间:上海9:30-11:30/13:00-15:00,深圳9:15-11:30/13:00-15:00;

  六、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T+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七、客户中签但未足额缴款视为放弃申购,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者,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新股申购新旧重要特点

  1、 明确取消预缴款机制。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认中签后再缴款。

  2、 “货到付款”。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确保T+2日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认购资金交收。

  3、 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将纳入“打新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