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不超过7亿元

2022-07-22 11:06:3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注册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同意公司发行绿色债券不超过7亿元,所筹资金6.9亿元用于嵊州市生态流域治理工程(一期)项目,0.1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二、本次债券发行应严格按照向我委指定的审核机构报送的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实施。

  三、本次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

  四、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审核机构的督促检查。

  五、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应做好债券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积极配合省级发展改革委做好存续期管理工作。如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我委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公告,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