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元年监管打响“第一枪” 信托雪球产品遇窗口指导

2022-01-08 08:2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马嘉悦

  资管新规元年来临,信托业监管的“第一枪”也随之打响。记者获悉,部分信托公司近日收到了监管的窗口指导,不允许其继续向自然人销售涉及雪球结构收益凭证的产品。此前,部分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也曾收到过雪球类产品的窗口指导。

  多位信托公司标品业务负责人直言,监管此举主要是防止个人投资者因误解雪球产品含义而无法接受可能的本金亏损。这一监管举措符合信托业控风险的监管基调,更是资管新规下各资管机构同台竞争的一种体现。

  去年以来,被认为“适合震荡市理财”的雪球结构产品备受投资者青睐。一位信托FOF管理人士透露,雪球结构产品的火爆主要源于两方面原因:一是随着信托、银行理财刚性兑付逐步打破,市场上低风险的类固收产品较为稀缺,雪球结构产品在下行风险未发生的情况下具备确定的票息,此前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容易将其当作替代品,忽视了其中的风险;二是场外衍生品业务利润丰厚,资金利用率也很高,所以券商推广动力非常足。

  不过,就在雪球结构产品狂飙突进时,监管果断按下了“暂停键”。

  一位信托业人士透露,近日部分涉及衍生品业务的信托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要求其暂停向自然人销售券商雪球类收益凭证的产品。

  该信托业人士直言,现在大多数热衷购买雪球结构产品的投资人风险偏好较低,更多将其理解为“类固收产品”或“刚兑产品”,但如果遇到敲入但未敲出的情况时,投资人可能要承担本金损失。这种情况在2018年曾发生过。监管的此次窗口指导大概率是为了防止个人投资者在错误理解雪球结构产品设计条款的基础上,发生亏损却接受不了的情况。

  一位FOF人士还向记者透露:“现在由于挂钩中证500指数的雪球产品报价困难,很多券商开始发挂钩个股的雪球产品,对投资人来说风险更大,因为个股走势更难预测。”

  事实上,2021年9月,部分券商资管及基金子公司就曾收到来自监管部门的口头通知,监管针对券商资管的集合产品新增了一项投资比例限制,即单只产品投资雪球的比例不超过产品净值的25%,除非投资者全部是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同时,监管规定自2021年9月份开始,不符合要求的雪球产品均不予备案。

  一位信托公司标品业务人士坦言:“去年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发行的雪球产品受限后,信托就成了券商最重要的雪球产品代销渠道。如今信托雪球产品也被限制,一方面是延续监管防风险的基调,另一方面也是资管新规下各大资管机构开始同台竞技的一种体现。”

  对于此次窗口指导对于信托公司或行业的影响,多位业内人士称,雪球类业务在信托公司整体业务中的占比非常小,影响有限。目前,资管新规过渡期已经结束,信托公司要将更多精力放在标品业务布局、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上面,与券商资管、公私募等资管机构同台竞技。

  “今年是资管新规实施元年,监管标准逐步统一,各资管机构同台竞技的时代已开启。现在,信托公司需要快速摆脱对通道业务的依赖,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直面与券商、公私募、保险等各路资管机构的竞争。”一位信托行业资深研究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