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侧袋机制操作细则发布

2020-10-31 08:55:4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梁银妍

  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使用侧袋机制的业务操作流程,10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发布施行《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操作细则(试行)》(下称《侧袋机制操作细则》)。

  侧袋机制是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原有账户为主袋账户,包含特定资产的专门账户为侧袋账户。

  该特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违约债券、因重大事项长期停牌股票、债券回购等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以及其他长期流动性缺失或无法合理估值的资产。

  作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配套文件,《侧袋机制操作细则》分为八章共二十六条,从侧袋机制启动、实施及资产处置3个阶段,对基金启用情形和启用时的份额申赎、款项支付、分红和费用收取等方面进行细化,并明确侧袋机制的估值核算、份额登记、信息披露等具体化要求。

  关于侧袋机制的适用范围,《侧袋机制操作细则》明确,货币市场基金与ETF原则上不采用侧袋机制。中基协表示,考虑到ETF的自身特点,使用侧袋机制来抵御流动性风险的必要性不大。货币市场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要求严格,原则上持有特定资产的概率极小。

  就侧袋机制启用情况而言,由于侧袋机制的启用受多重因素影响,包括投资组合流动性、特定资产估值公允性、潜在赎回压力,基金管理人应综合考虑上述要素,以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原则,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就特定资产认定的相关事宜咨询专业意见后,方可启用侧袋机制。

  基金是否启用侧袋机制应为基金管理人综合考虑多重因素后的主观判断结果,每只基金面临的情况不同,无法通过设定统一指标进行强制要求。

  此外,当基金投资组合出现风险时,相关资产存在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或使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基金管理人应优先调整估值而非启用侧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