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公司发行GDR节奏加快

2022-09-06 07:4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孙越 徐蔚

  近日,A股上市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的节奏再度加快。9月2日,乐普医疗、健康元两家上市公司同日公告称,公司发行GDR并赴瑞士交易所上市已经获得证监会批复。据上海证券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除了明阳智能、科达制造、杉杉股份、格林美、国轩高科5家已成功发行GDR的企业外,目前还有12家上市公司正在筹备发行GDR,这一数量远超往年同期水平。

  对于中介机构而言,在项目储备快速增加、发行人类型越发多元的情况下,GDR也成为其国际业务中不可忽视的板块。业内人士指出,如何在全球背景下助力中国企业讲好中国故事,引入国际长期投资者是中介机构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境外发行GDR企业不断扩容

  今年以来,多家上市公司宣布筹划发行GDR并在境外上市。7月28日,杉杉股份、科达制造、国轩高科、格林美4家A股上市公司发行的GDR同日在瑞士交易所上市,募资总额超过15亿美元。记者梳理公告发现,有12家A股上市公司正在推进GDR发行上市,其中有9家将GDR上市地定在瑞交所,占比达75%,另外3家尚未明确上市地。

  金杜律师事务所广州办公室合伙人王建学认为,瑞交所是欧洲最大、流动性最强的交易所之一,总市值约为2万亿瑞士法郎,且与其他欧洲上市地点相比,其平均估值相对更高。经过多年的发展,瑞交所形成了兼顾上市要求和市场化导向的监管体系,以及快速高效的上市流程。同时,目前瑞交所相关监管规定在股东权利和投资者保护方面暂无额外要求。A股上市公司在瑞交所发行GDR并上市后,GDR投资者亦不会被视为与A股股东不同类别,GDR发行对公司治理成本影响较小。

  从企业类型来看,民营企业成为发行GDR赴境外上市的主力。华泰联合相关人士表示,一方面GDR有市值发行门槛,即要求发行人为于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且市值200亿元以上的公司,大多数大型民营企业都能满足这一要求。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具有海外业务布局或投资并购的需求,GDR贴合企业战略布局和融资需要。

  “这是‘沪伦通’规则拓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初衷,就是让更多有资金需求和海外业务需求的各行业民营企业通过GDR来支持业务的战略发展。相信未来将拓展至更多行业,如一些具有创新性或具有先进性的企业。中国发行人发行GDR的行业分布也将更加多元化。”瑞银证券全球投资银行部联席主管孙利军说。

  GDR发行和融资效率优势凸显

  受访专家表示,中国企业掀起GDR发行热潮,主要原因在于GDR具有发行条件较为宽松、审核流程快、发行和融资效率较高等优势。以首批4家成功在瑞交所发行GDR的A股上市公司为例,在履行相关内外部程序所用时间上,从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到7月28日正式上市,慢者用时3个多月,快者仅2个多月。

  “GDR发行所需的审核周期一般较短,能够为发行人更快募集到境外资金。GDR在通过中国证监会与境外相应监管机构的审核后,即可找寻适合的市场窗口择机发行。”孙利军表示,GDR发行可以看作A股传统定增的一个补充融资方式,能够为A股上市公司拓宽外币募集资金渠道,并不会代替传统定增方式。

  华泰联合相关业务人士表示,GDR与定增各有所长,均为企业重要的融资方式。GDR丰富了当下A股上市公司可使用的融资手段,降低了单一市场风险。GDR募集到的资金一般为美元,对有境外业务拓展需求的企业来说,募集资金可用于境外业务拓展,包括收购、并购境外标的等。

  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李华表示,首批A股上市公司发行GDR在瑞交所、伦交所成功上市,给市场带来了积极的示范效应。希望更多中国上市公司在政策和市场的助力下,迈出国门、走向世界,提升海外融资能力,推动国际化发展。

  对中介机构提出更高要求

  “近期确实有许多企业有发行意向并与我们就GDR发行作了交流,GDR凭借其优势获得了越来越多有境外融资需求的企业的青睐。”华泰联合相关人士表示,GDR为中介机构带来丰富的业务机会,来自潜在发行企业的相关咨询显著增多。

  不过,GDR发行及上市对专业化中介机构服务能力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孙利军表示,在定价上,由于GDR底层是企业增发的A股,且GDR的定价在监管要求下不得低于基准日A股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均价,投资者会考虑发行价格与A股的价差,这对于选取窗口、进行簿记安排与营销策略有着较高的技术性要求。

  孙利军进一步表示,在登记与结算上,由于增发的A股底层资产需经由存托行进行GDR的转换与生成,这就需要作为结算行的投行与存托行与托管行之间对于A股、GDR与募集资金流向之间操作上有序的衔接与配合,也需要妥善安排好境内中国结算与交易所方面进行的登记、结算与上市的相关操作,才能保证在T+4结算周期内顺利完成上市。

  华泰联合相关人士表示,基于以往发行经验,GDR投资者主要分为战略投资者、中外资长线基金和对冲基金等,中介机构应当对不同类别的投资者全面覆盖并能够高效成功转化。中介机构只有始终坚持伴随企业国际化发展,不断拓展国际业务布局,通过持续深化跨境一体化联动,才能更好服务中国企业的境外拓展和国际投资者的境内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