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交所召开退市听证会点赞

2018-05-29 07:38:40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皮海洲

  在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谢幕之后,上市公司的退市工作也就走上了前台。那些连续三年亏损的公司就要暂停上市了,而连续四年亏损的企业则要终止上市。于是上交所率先拉开了2018年上市公司退市工作的序幕。5月22日,上交所公告*ST吉恩、*ST昆机两家公司将终止上市,同时宣布*ST海润、*ST上普两只股票暂停上市。

  上交所一下子拉响退市的“双响炮”,这对于强化上市公司的退市工作有积极意义。而与此同时,深交所召开退市听证会的做法也受到业内的关注。5月24日,深交所召开退市听证会,就拟作出*ST烯碳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听取了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深交所将作出*ST烯碳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这也是深交所今年4月23日发布新修订的《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后举行的首次听证会。

  对拟退市的上市公司召开退市听证会,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做法。特别是在近年来,管理层越发重视退市工作的情况下,召开退市听证会的做法尤其值得点赞。正如深交所表示的那样,这是依法治市的表现,是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毕竟作为当事人来说,是有权利对上市公司行将退市发表看法的,包括进行陈述与申辩的权利,并可以提出相关事实、理由和证据。

  不仅如此,召开退市听证会的做法,既体现了交易所对退市工作的重视,也体现了交易所对退市事宜的慎重。在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之后,再作出是否退市的决定,这显然比不召开退市听证会而直接宣布相关上市公司退市要慎重许多,而且相关的决定也会精准许多,即便是当事人,面对最终的退市决定,也会心服口服。从而避免以前发生过的新都酒店退市后起诉深交所要求撤销退市决定的这类事情再度发生,使交易所作出的退市决定更具权威性。

  除此之外,退市听证会还是退市政策的一次普及会。比如在首次退市听证会上,听证当事人从公司历史沿革、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开展的工作、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2017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公司后续拟采取的措施等方面向听证委员作了阐述,并表示公司已知悉其明确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终止上市情形,但希望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给予公司一定的整改时间。参与听证的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年报签署弃权意见的原因、适用的《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终止上市情形等进行了询问,听证当事人和深交所工作人员作了回应和解释。

  通过听证,不仅让有关的退市政策进一步明确,而且公司下一步的发展也有大致的规划。如听证当事人表示,无论最终结果怎样,都将按照上市规则履行责任,若是公司最终退市转入股转系统,公司也会继续进行规范化运作,把业绩做好,等有机会、符合条件了再恢复上市地位。

  也正是基于退市听证会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个人以为,退市听证会可以进一步扩大“听证”范围,让退市听证会变成一次退市政策的宣传会,变成退市风险的教育会。比如,退市听证会在目前的基础上,还可以邀请三类人群参加听证。一是邀请业已暂停上市或已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参加,一方面是让他们感受到退市的危机,另一方面是让他们能够吸取有关企业退市的教训,从而有效地实现保壳的目标。

  二是邀请所听证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代表参加听证,一方面是增加这类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另一方面也是让这些投资者对听证公司未来的发展有一个清醒的了解,此外,这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一种表现,允许他们在听证会上提出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包括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问题。

  三是邀请部分有代表性的业内人士参加听证会,听取这些代表们的提问与发言。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宣传退市政策,另一方面也可以让退市听证会变得更加完善,更能符合市场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