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重组拟797亿收购川云公司100%股权

2015-11-09 07:22:0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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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长江电力11月6日晚间发布重组预案,公司拟以12.08元/股向三峡集团、川能投、云能投非公开发行35亿股,并支付现金374.24亿元,合计作价797.04亿元收购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川云公司”)100%股权;同时拟以12.08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亿股,募集不超过241.6亿元的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部分现金对价。由于上交所需对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根据方案,公司此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及认购金额分别为:平安资管(96.64亿元)、阳光人寿(96.64亿元)、中国人寿(19.93亿元)、广州发展(12.08亿元)、太平洋资管(7.25亿元)、GIC(4.83亿元)和重阳战略(4.23亿元);其均以现金认购,且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

  方案显示,川云公司主要负责金沙江下游溪洛渡、向家坝电站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其2013年和2014年发电量分别为295.58亿千瓦时和782.59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2.68亿元和228.60亿元,实现净利润23.53亿元和73.31亿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川云公司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368.67亿元,净资产预估值约为797.04亿元,预估增值率约为116.19%。

  川云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13年出现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其下属溪洛渡、向家坝电站的大部分机组于2014年集中投产,故2014年发电量较2013年大幅增长,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相应大幅增加。

  长江电力表示,此次重组完成后,公司业务规模、装机容量将得到大幅提升,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有助于巩固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现对金沙江下游和长江干流四个梯级电站的统一调度,有利于理顺电站运营管控关系,提升整体发电能力和综合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三峡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同时公告称,为切实履行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政策精神,避免公司股票复牌后股价非理性波动,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将在股票复牌后6个月内,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择机增持长江电力股票,增持金额累计不超过50亿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