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改革实施在即 利于A股健康发展
证监会主席肖钢5日在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基本条件已经比较成熟,但推出时间还未最后确定,将在证券法修改完毕后实施。有分析认为,从监管层透露的证券法修改草案内容看,新证券法将为那些迫切需要融资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互联网等新兴企业带来实质利好。
中国证券网 分析师热议:注册制改革实施在即对A股究竟有着怎样的重要影响?哪些板块个股或将最先受益?
肖玉航:证监会主席明确表态注册制时间表,利于市场预期。注册制如果从时间推移来看,今年最快可能在上半年有可能推出。监管部门早已经明确表示,《证券法》修改是注册制实施的前提,相关修订将在今年6月份完成;另外,在今年1月中旬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2015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预计在《证券法》修改后,则可能出现注册制的转型,但从目前场内待批IPO来看,如果1个月30家新股,则可能在今年上半年消化掉一半原先排队的公司。
研究认为,如果将注册制的权力交于深沪交易所,则两所需要对市场规则进行一个完善,需要对注册制上市企业进行一个梳理,这样利于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而定符合市场规则的适应性,但从今年总体情况来看,这些工作可能仍将后推,新股的秒停、板停等情况依然会维持一段时间。
预计中国注册制将带来市场规则变化,比如新股发行制度、T+0与无涨跌停制度等跟进,目前期货、货币资金、LOF、期权等均是T+0交易,如果严格市场化,新股发行将可能取消市值申购或放开相关制度。因此下半年股市扩容可能增大,市场影响震荡的可能性较大,壳资源股将面临回归。
何金生:注册制改革的实施,将给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小新兴企业提供融资平台,孵化未来的BAT型公司,对A股来说,注册制是短空长多,它将为市场注入新鲜血液,降低了上市融资门槛,增加了股票供给,有利于创投类个股及券商,但是对于炒作“壳资源”、重组的个股形成压力,对于一些估值偏高的个股也具有一定的冲击。 注册制的实施还需要关注后期能否有配套的吸引新增资金入场的政策出台。
杨岭:注册制渐行渐近,有利于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从公布的信息看,对拟上市的企业业绩方面的要求并不严厉,允许尚未盈利的企业上市,这对一些具有高成长性的互联网等新兴企业来说是个利好。
张生国:对A股的影响还有待观察。创投类的个股受益明显。
导读:
肖钢:注册制待证券法修毕即可实施
新兴企业实质利好 肖钢:未盈利企业将可以上市 不等于垃圾股
注册制改革实施在即 肖钢称利于股市健康发展
证监会创新部巡视员欧阳昌琼:注册制实施需完成三项准备
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王娴:"沪港通"积极效应逐渐释放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深港通标的将体现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特色
沪港通去年为港交所增收6800万港元 深港通还需数月准备
肖钢"信披"不回避不遮掩
给投资者一个定心丸 肖钢的"不必担心扩容过快"有啥含义
注册制修法路径可有两个选择
互联网金融监管意见应在上半年出台
(中国证券网 汪茂琨整理)
肖钢:注册制待证券法修毕即可实施
证监会主席肖钢昨日在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基本条件已经比较成熟,但推出时间还未最后确定,将在证券法修改完毕后实施。
针对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推出前新股供给情况,肖钢表示,今年仍将基本按月均衡发行,并适度增加新股供给,新股供给的多少根据发审委审核进度确定,不会人为确定具体家数。他提到,今年审核力量、市场情况都具备适当增加新股供给的条件,从总体情况看,新股发行规模将超过去年。
肖钢提到,在审企业是否审完与是否推行注册制改革没有直接联系。目前600余家排队企业,在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时未审完的,还将继续排队。
肖钢同时透露,允许尚未盈利企业发行上市,也是此次《证券法》修订讨论的问题之一,"按照即将递交一读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企业发行上市取消了盈利门槛限制。"他特别强调,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绝不等于垃圾股上市,也绝不等于越亏损越上市。
在谈及深港通试点准备情况时,肖钢表示,目前深港通各项准备正在积极推进,准备工作涉及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深交所、港交所、两地登记结算机构等各个方面。
他表示,一旦条件成熟,中国证监会将和香港证监会联合审批并发出公告,上半年深港通有望正式获批,但由于深港通试点牵扯到两地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需要完成技术系统的准备和测试,所以联合公告发出后,两个交易所和结算公司会做一些技术方面的准备,但这一准备期可能相对较短,预计深港通今年下半年可正式开启交易。
肖钢还提到原油期货的相关配套准备正在进行中,预计今年将正式启动交易,目前证监会层面拟定的《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待修改完毕向国务院报批以后就正式对外发布。
此外,肖钢还表示,区域性市场的发展方案仍在制定当中,争取今年内形成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募类股权众筹的管理办法也在研究制定中,计划今年推出公募类股权众筹试点。(.证.券.时.报.网)
新兴企业实质利好 肖钢:未盈利企业将可以上市 不等于垃圾股
证监会主席肖钢昨日在全国“两会”上表示,“证券法修改草案已提出尚未盈利企业可以上市”。他认为,尚未盈利企业不等同于垃圾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比如具有新的商业模式、营收较大、研发投入较大等。
对此,有市场人士分析称,从监管层透露的证券法修改草案内容看,新证券法将为那些迫切需要融资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互联网等新兴企业带来实质利好。
目前证券法的规定是,企业上市必须符合“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这个要求,该硬性指标将许多具有发展潜力、急需上市融资的互联网公司拒之门外,例如京东商城、新浪微博等。另外,还有一些游戏公司也遭遇同样问题,比如2014年登陆香港创业板的游戏研发公司蓝港互动,该公司因为2012年和2013年分别亏损1.2亿元和4亿元,被迫在海外上市融资。(.北.京.商.报)
注册制改革实施在即 肖钢称利于股市健康发展
股票发行注册制就要来了,作为证监会主席的肖钢会担心注册制实施可能造成的市场波动吗?
"我认为注册制的改革有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所以说应该不会。"3月5日下午,肖钢回答记者上述提问时称。
当天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把改革开放扎实推向纵深,其中一项任务就是"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此外,还要"适时启动'深港通'试点"。
肖钢:市场不必担心扩容过快
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政策相比,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资本市场提出的要求更加具体。他表示,要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
2013年11月中共举行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会后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随后,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股票发行开始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2014年11月,注册制改革方案草案形成,并提交至国务院审阅。至此,注册制改革方案框架基本形成。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到今年全国两会,时间过去了一年多,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之前的谓语已从"推进"变成了"实施"。
分析人士称,对于过去一年,李克强的形容是"困难和挑战比预想的大";对于新的一年,李克强的定位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政府要"狠抓改革攻坚"。因此,经济改革政策的调整,不只是描述字眼的变化,也意味着过去一年酝酿启动的政策,将有望在2015年加速落地。
事实上,证监会高层在全国"两会"期间也表态要抓紧新政落地。肖钢3月5日对媒体表示,注册制有关方案正在修改完善,正式推出还需《证券法》修订完成。证监会创新部巡视员欧阳昌琼3月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各项准备工作都在抓紧推进,注册制实施要以修改《证券法》为前提,修法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他还称,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到监管部门的方案设计,各项准备工作都在抓紧推进。社会各界对这项改革已凝聚高度共识,改不改已不成为问题,大家关注的是早与晚、快与慢的问题。
肖钢还对媒体称,目前市场状况和规模已经具备了增加新股供给的条件。他表示,2015年新股发行会比去年多,今年仍将基本按月均衡发行,并适度增加新股供给。具体审核进度需依据发审委的审核情况确定,不会人为确定一个具体数字,但根据目前的审核情况看,预计总体会超过去年。
"深港通"有望年内推出
对资本市场而言,除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深港通"也是2015年一项可以期待的改革措施。去年"沪港通"正式启动试点,内地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一机制参与港股投资,国际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一机制投资境内股市。"沪港通"在市场双向开放、人民币国际化方面都是重要的举措。"沪港通"之后,内地与香港两地监管层即表达了对"深港通"机制的支持。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更明确提出,要稳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国际使用,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完善人民币全球清算服务体系,开展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并适时启动"深港通"试点。
肖钢3月5日也表示,预计"深港通"可以在2015年上半年获批,年内有望正式推出。据他介绍,"深港通"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涉及方面较多,除两地监管部门外,还包括两地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的配合。肖钢表示,"深港通"与"沪港通"类似,将由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以共同发布联合公告的方式宣布推出,这一动作预计可以在上半年完成。之后,两地交易所、结算机构等将进行准备,"深港通"将有望在年内推出。(.第.一.财.经.日.报)
证监会创新部巡视员欧阳昌琼:注册制实施需完成三项准备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创新部巡视员欧阳昌琼昨日告诉记者,政府工作报告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从"推进"提到"实施"议程,但落地需要做好修法、可行的实施方案以及过渡衔接等准备工作。
欧阳昌琼说,无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还是在新"国九条",或是年初确定的2015年改革主要任务中,关于注册制的一贯提法是"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而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提法是"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从"推进"到"实施",不仅仅是提法的改变,作为政府今年的工作部署和重大改革举措,注册制改革将在今年年内实施。
为保障今年内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欧阳昌琼认为,接下来要抓紧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快证券法的修订,为注册制确立法律依据,这需要立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注册制实施方案;三是做好由核准制到注册制过渡的衔接和各项准备工作。
目前,《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已经完成了征集意见的工作,正在进一步修改。该办法是专门针对私募股权众筹平台的自律管理规则,对投资者准入和投资者适当性有一定要求。
欧阳昌琼说,私募版与公募版的股权众筹管理办法最大的差别就是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公募版的股权众筹还涉及证券法的修订。对于如何开展试点,现在正在研究相关办法,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对于股权众筹,总的监管思路是鼓励创新,加强风险防范趋利避害,加强发展。
此外,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对此,欧阳昌琼表示,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需要从行业自身角度出发,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已选择了几十家券商进行试点,未来将根据试点的成果和经验进行推广,同时鼓励行业创新。(.上.证)
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王娴:"沪港通"积极效应逐渐释放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王娴5日在接受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随着投资者对我国香港市场熟悉程度的提高,今年1月份后"北水南下"的热情有所提高,"沪港通"的效应正逐渐释放。
"沪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于2014年11月17日正式启动。
王娴表示:"从"沪港通"启动3个多月的运行情况看,与我们当初制度设计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交易结算制度、额度管理、货币兑换、相关技术系统等方面的运行都比较顺利。"
针对"南冷北热",即内地投资者参与港股通的热情相对略低的现象,王娴对记者分析了几个方面的影响因素。首先,参与"沪港通"的投资者目前还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需要一段时间来熟悉香港市场,充分评估收益和风险后审慎进入。
其次,内地股票市场一直实行免费行情制度,但行情收费是国际通行做法。上海和香港两地交易所基于双方的商业合作互换了一档交易实时行情,但尚不足以支撑投资者深度参与,因此行情成本也是影响投资者积极性的一大因素。再次,香港市场相关收费高于内地。
王娴认为:"尽管存在以上因素,但随着投资者对香港市场熟悉程度的提高,今年1月份后"北水南下"的热度在上升,"沪港通"的启动效应在逐渐释放。"
关于额度和投资人门槛等方面是否需要调整,王娴表示正在考虑各方提出的建议,目前尚待观察。
谈及"深港通"的准备工作,王娴透露,深圳和香港两地交易所正在抓紧完善业务方案,有关方案将在总体成熟时上报各自监管部门。(.上.证)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深港通标的将体现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特色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接据记者采访时,就"深港通标的是否会包含中小板 、创业板股票"表示,深港通标的一定会体现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特色。
宋丽萍表示,深港通不仅是系统的问题,其他各方面工作都要做,我们现在正在尽全力。深交所今年首要任务就是全力以赴做好深港通。
谈及创业板改革,宋丽萍说,要按照新"国九条"的要求,壮大主板和中小企业板 ,同时推进创业板改革。去年底召开的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也讲了创业板改革,目前深交所正在按照这些部署一步一步地做。深交所正在全面推进创业板改革,改革一定要真正适合有成长特点的创业企业。
宋丽萍透露,前海跨境平台方案正在论证中。去年证监会公布支持前海的十五条措施,其中一条就是深交所建设前海私募平台。"我们正在做方案,目前还处于论证阶段。"(.中.国.证.券.报)
沪港通去年为港交所增收6800万港元 深港通还需数月准备
香港交易所昨日公布了内地和香港证券市场互联互通以后的首份年度业绩报告。去年港交所盈利51.65亿港元,同比增加13%,其中去年11月17日才推出的沪港通贡献了6800万港元的收入。
港交所总裁李小加在业绩会上指出,沪港通最重要意义在于给市场成交带来了化学变化,未来还将继续给两地市场带来新的流量。深港通的推出各方已经形成共识,目前最主要的瓶颈是IT,可能还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准备。
深港通目前主要瓶颈是IT
李小加在回应深港通何时推出问题时表示,深港通的推出各方已经形成共识,目前最主要的瓶颈是IT,可能还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准备,内地监管层也透露了推出时间会在上半年宣布。
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5日表示,深港通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上半年能够获批。从推出程序上看,与沪港通类似,深港通将由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联合公告的方式发布,之后两地交易所等还需进行准备工作,深港通有望于年内正式推出。
港交所资讯技术科董事总经理、联席主管梁松光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透露,深港通的技术准备时间不会比沪港通长,由于要加入新的投资标的,而且深市和沪市是两套不同的交易系统,所以深港通推出前,交易所还是会组织券商进行多轮测试。
李小加指出,与沪港通筹备工作不同的是,深港通不需要再经历太多的解释、等待等工作,沪港通的成功推出,市场各方对于互联互通的风险、不确定性、意义等已经知晓了,对于深港通都是支持的。有了沪港通这个突破以后,所有人身上的责任又大了很多,机会又多了很多,可做的事情范围又大了很多,前景又广阔了很多,大家对于未来发展的理念和信念都有了一个巨大的飞跃,现在要考虑的不仅仅是深圳和香港市场的联通问题了,而是沪港通后的共同市场如何打造。
推动欧美长线基金参与
港交所的业绩报告指出,沪港通2014年11月17日开通至12月31日,来自沪港通的收入及其他收益总额约6800万港元。
李小加在业绩会上解释称,沪港通去年贡献的6800万港元收入包括了一笔4800万港元的一次性收入,即控制订单数量的节流器销售收入,还有一部分是与内地交易所的利润分成。他表示,其实沪港通对交易所收入的最大贡献是带来了两地市场交易量的变化,但这部分目前没有反映在财务报表里,因为很难区分哪一部分的交易量增加是沪港通造成的,但沪港通的开通确实给市场带来了化学变化,而且未来还将继续给两地市场带来新的流量。
李小加还透露,目前欧美长线基金因为内地严格的前端监控必须在卖股票前将股票转移至券商端的问题目前已经解决,而欧美基金投资沪港通存在的合规问题,目前两地证监会和沪港交易所的团队正在欧美路演,对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解释。这些都将扫除欧美基金的投资顾虑,加快他们参与沪港通的步伐。
数据显示,沪港通推出当日至2014年12月底,沪股通及港股通平均每日成交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5.84亿港元及9.29亿港元。而2014年全年港股平均每日成交695亿港元,较2013年增加11%。受沪港通公布推出刺激,港股平均每日成交额自去年二季度起穩步上升,到第三季度达709亿港元,第四季度达807 亿港元,其中12月份共有11个交易日每天的成交额超过千亿港元。
香港交易所去年期内盈利51.65亿港元,同比增加13%,略胜市场预期。2014年,香港交易所总集资额创下9427亿港元的新高,全年共有122家新股在港交所上市,集资2325亿港元,新股集资额较2013年增加38%,在全球排名第二;已上市公司通过配股集资所得更达到7102亿港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8%。 (.上.证 .时.娜)
肖钢"信披"不回避不遮掩
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是一位很"Nice"的采访对象。
昨日上午全国人大会议开幕,肖钢首次出现在人民大会堂。在北门台阶前面,肖钢与记者交流了近十分钟,直到会议即将开始才匆匆告别。下午,肖钢在陕西团驻地,又分两次给了记者30多分钟的提问时间。全天40分钟的"答记者问",相当于开了一个小型发布会。
这些问题,既有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的注册制、深港通、证券法修订,又有原油期货、行政审批权下放等规划安排。肖钢对所有问题来者不拒。
记者发现,无论记者们发什么样的"大招"过去,肖钢总能第一时间反应出这个问题的"梗"在哪里,然后给予全面解答。尤其是当记者问到敏感问题时,肖钢似乎有一种见招拆招的能力,但是这种拆解并不是将有化无,而是对一个问题进行解构与再造,在回答中给出建设性思路。所以,他有时会说,"我知道你要问什么",有时会说,"这个问题很复杂",有时会说,"拜托大家一定要完整地传达这个意思"。具备这种能力,让他能对每个人的问题来者不拒,也让提问者能得到一个负责任的回答。
在提问交流中,也许有一些问题并没有给出答案,但是中国资本市场建设者的思维,可以得到清晰的呈现。"不回避,不遮掩"正是肖钢在现场"信披"中给记者留下的印象。
资本市场需要透明和高效的信息,信息的传播需要完整的制度。肖钢想必对此研究透彻,在他出任证监会主席之后,定下每周五举行新闻发布会的制度,这可以看成肖钢对信息透明的一个承诺。如今证监会的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已经获得市场的广泛点赞。
中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加转轨的市场,很多重大制度正在探索和推进,比如正在修订的《证券法》。很多时候,证监会既要进行制度建设,又要保持市场平稳运行,并不轻松。
正如生活并不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资本市场上信息的传播过程也是非常复杂、极易受到干扰。而一个复杂问题的形成,往往无法通过一个简单的行为来解决。正是对这种复杂性有深刻认识,肖钢时常会强调"看待一个问题需要多个维度"。(.证.券.时.报.网 .潘.玉.蓉)
给投资者一个定心丸 肖钢的"不必担心扩容过快"有啥含义
昨日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今年仍将基本按月均衡发行,并适度增加新股供给。具体审核进度需依据发审委的审核情况确定,不会人为确定一个具体数字,但根据目前的审核情况看,预计总体会超过去年。
肖钢说,市场总是担心扩容,这一问题要分两方面看,一是发行家数,一是具体的融资规模。去年来发行,以及目前在审的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平均股本规模只有5、6亿元。他表示,市场不必担心扩容过快,也不要过度拘泥于发行家数,也要综合考虑融资额度。
肖钢说这番话当然是有所指的,证监会3月2日发布消息,核准24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沪市12家、深市中小板4家、创业板8家。根据已刊登招股书的企业,本批新股将于3月10日起集中发行。市场预计,假定本轮IPO网上、网下最终申购占比及中签率与上月一致,则冻结资金总规模将有望达到3.10万亿至3.20万亿元的规模,创下历史新高。所以此"抽血"消息一出,大盘立即大幅下挫,很显然,有人马上卖出手里的股票腾出资金准备打新。而且随后大盘的"反抽"动力明显不及上个月推出24只新股时的表现。
自2015年以来市场合计已经有66只新股发行,相比去年下半年月均十多家,发行确实提速了,由此市场压力骤增。有人说,当市场疲弱,投资者投资意愿不强的时候,新股发行节奏相对较慢;在资金入市意愿强烈,市场总体承受力较强的时候,发行节奏将加快,而此次新股发行提速,与注册制推进有一定关系。记者认为:此话前半部分也许是对的,但后半句未必正确。昨日肖钢还表示:审核权的下放是注册制改革的组成部分,目前审核下放交易所是主流意见,最终如何审核将通过证券法修法明确。在注册制实施时间上,他透露,待证券法修订完成正式实施起,注册制即可落地。而且"目前在排队的拟IPO企业,到注册制实施未审完的,将继续排队"。显然,注册制前不需要赶时间将存量新股统统发完,因为发不完,注册制后可以继续排队发,这其实是给投资者一个定心丸,但是昨天的沪深两市依然疲弱,沪市不但跌穿了10日均线,还在下跌时放出一定成交量,这是令人失望的。
相信随着人们的认识深入,投资者还是会重拾去年以来的操作节奏,即在新股发行时顺势降低仓位,一旦发行完毕,马上重入二级市场博弈,毕竟眼下虽然股指不给力,个股行情还是非常精彩的。特别是围绕两会形成的国资改革、财税改革、金融改革等话题都在持续发酵,而由此展开的相关政策利好有望持续出台;两会上历来重视的军工、教育、民生,环保、医疗等领域的改革红利正在演绎,特别是养老和经济转型概念股还有待发掘。
总之,从肖钢的"不必担心扩容过快"的讲话中,我们看到了新股发行节奏没有失控,投资者应该顺应市场变化,在资金潮来潮去中遵守存量博弈规则,紧追市场热点,不轻易看空。(.新.闻.晨.报 .韩.益.忠)
注册制修法路径可有两个选择
4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证监会创新部巡视员欧阳昌琼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各项准备工作都在抓紧推进。注册制实施要以修改证券法为前提,修法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
关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欧阳昌琼介绍,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到监管部门的方案设计,各项准备工作都在抓紧推进。社会各界对这项改革已凝聚高度共识。改不改已不成为问题。大家关注的是早与晚、快与慢的问题。
欧阳昌琼表示,注册制的实施要以修改证券法为前提。现行证券法第十条、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公开发行证券需要核准以及发行的条件。证券法修改已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了专门的起草领导小组,修法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
欧阳昌琼表示,通过修法来保障和推动注册制改革,在实现路径上可有两个选择:一是待证券法全面修改后实施;二是先行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以修正案的形式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第二种方式比第一种方式要快。因议题集中单一,便于形成共识,审议通过快。(中国证券报)
互联网金融监管意见应在上半年出台
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4日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关于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会“有一个意见”。当上证报记者问及该意见是否会在上半年出台时,潘功胜称“应该吧”。
潘功胜所指的意见,是指央行正在牵头制定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此前,潘功胜曾透露将按照“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
2013年4月,国务院部署了金融领域的19个重点研究课题,“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是其中之一。课题由一行三会、工信部、公安部、法制办组成,由央行牵头进行了调研。2014年1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有央行地方中心支行行长建议,鉴于央行在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中的作用,可由央行牵头银证保监管机构和工信部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可针对互联网支付、P2P、众筹、互联网理财和互联网保险等具体业态的监管做出原则性规定,划定业务红线和明确监管部门及要求。出台指导意见的意义,是体现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整体性,避免监管缺位及监管重叠。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向此次全国政协会议提交了《关于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充分释放市场活力的提案》。他在提案中表示,在以往的金融监管过程中,“风险”几乎是监管机构评价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唯一参考。以“风险高”为理由被叫停的金融业务比比皆是,然而风险的高低目前鲜有清晰明确的量化指标。
他认为,在云计算和大数据充分发展的今天,金融监管应该有理有据,“理”是法律法规,“据”则是科学量化的评价依据。
贺强建言,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摒弃“一刀切”的思路,实行分级监管。针对规模体量较大的创新产品和服务,不能单方面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来定义监管的松紧。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也应当作为监管幅度调整的重要参考,进而避免过于从风险控制角度追求“抓大放小”,忽视了从行业发展角度“扶优限劣”的作用。(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