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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石丽晖)皇台酒业10月11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皇台近日与广东粤强酒业签订2013年第四季度完成3000万元销售任务的重大合同。值得一提的是,在皇台酒业日前发布的定增预案中,也出现了广东粤强酒业法定代表人王富强的身影。

  中国证券网记者注意到,2013年上半年,皇台酒业仅实现营业收入4054万元,因此广东粤强第四季度贡献的3000万元销售收入意义重大。更为难得的是,在白酒行业低迷的情况下,双方本次付款方式为先款后货。相应的,皇台酒业授予广东粤强酒业在甘肃省外销售皇台白酒、葡萄酒的特约经销资格。

  资料显示,广东粤强酒业专业从事酒类销售已逾20年,是五粮液、剑南春等名酒的特约经销商,2011年酒业销售收入13亿元左右。作为传统酒类经销商,广东粤强酒业对异军突起的电商保持了敏锐的触觉,2009年即参股酒仙网,其后又入股烟酒在线35%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粤强酒业法定代表人为王富强,其日前还出现在了皇台酒业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中。根据预案,王富强本次拟耗资1562万元,认购皇台酒业200万股。

  与皇台酒业实际控制人卢鸿毅巨资参与非公开发行提高控股比例不同,王富强此次投资有些许试水意味。卢鸿毅控制的上海厚丰,作为皇台酒业第一大股东,目前仅持有上市公司19.6%的股份,与第二大股东北京皇台商贸仅相差5.7%。通过斥资3.5亿元认购450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卢鸿毅控制的上市公司股权将提高至34%,而王富强在非公开发行后的占比仅为0.86%。

  1500逾万元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随后奉上3000万元先款后货大单,王富强可谓在资本和经营上力挺皇台酒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