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丽萍:推动股份支付落地助力境外并购

2016-03-04 08:0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两会报道组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接受记者采访

  建议出台专门司法解释,完善市场操纵认定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昨日在广东代表团驻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拟提交的建议将着重关注两方面内容:一是加快完善相关法规,推动股份支付手段更好落地,降低并购成本,支持上市公司“走出去”;二是建议出台专门司法解释,完善市场操纵行为的认定标准。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向海外布局,但在海外并购的过程中,却发现若想采用股份作为支付手段,在法律、政策方面还存在不完善、支撑不足的情况。

  就此,宋丽萍表示,拟建议修订相关法规,方便在境外并购中将股份支付纳入支付手段,以支持上市公司“走出去”。

  “经向有关部门了解,相关规则已在修订过程中,但进程较慢。”她说,目前我国很多上市公司已经走出国门进行跨境投资,但规范外国投资者投资我国上市公司的一些规则不太适应当前的形势发展,尤其表现为成本较高。

  宋丽萍认为,当前上市公司在运作中还存在较大的“降成本”空间,若可方便采用股份支付手段,其融资压力就比较小,有利于上市公司开展国际布局,间接上也可起到提高企业盈利,加大投资者回报的效果。

  她还提到,A股上市公司当中,文化传媒、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消费类等行业的上市公司业绩尤其突出,发展很快,这些都是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表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是有实质性进展的。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应当整合资源,推动这类成长性好的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提高质量。

  针对近年来我国市场出现的很多新型市场操纵行为,包括短线交易、跨市场操纵、信息操纵等,宋丽萍表示,现行证券市场操纵的认定标准主要针对前期市场较常出现、较为长期的市场操纵行为,上述新型市场操纵的认定标准则存在一定缺失。

  宋丽萍建议,可考虑借鉴2012年高检高法针对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出台专门司法解释的做法,出台专门针对市场操纵行为的司法解释,以提高认定、处罚的效率,使违法者及时得到处罚,增强投资者信心。

  本版图片均由记者 史丽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