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病灶”发作 威尔曼IPO再折戟

2017-10-26 08: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祁豆豆

  再度冲刺IPO,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尔曼”)仍失败而返。10月24日,威尔曼IPO上会未获通过,成为今年第九家被否决的拟IPO药企。探究失利原因,仍是医药板块最为敏感的销售、产品这两大方面的共性问题。

  核心产品竞争力存疑

  威尔曼的IPO之路颇为曲折。2012年,公司瞄准创业板冲刺IPO ,却遭遇举报而不得不撤回IPO申请。去年6月,威尔曼再次叩响IPO大门,而经过一年多的排队,公司仍在本月24日的发审会上败下阵来。其间,有关公司涉及关联交易、商业贿赂、股权诉讼及知识产权失效等的声音不绝于耳。

  威尔曼主营抗耐药复方抗生素制剂,两大核心产品为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注射用头孢噻肟舒巴坦钠,特点是可有效解决细菌的耐药性问题,被认为是抗生素的未来发展方向。财务数据显示:威尔曼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至6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7亿、3.42亿、4.22亿及2.28亿元;净利润为0.75亿、1.64亿、1.77亿及1.04亿元。其中,上述两大核心产品销售收入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23%、78.43%、81.92%及82.12%。

  在此次上会过程中,威尔曼核心产品的竞争力引发监管质疑。发审委在询问中特别提出,抗生素制剂在功能上存在一定的替代性,但不同抗生素对于不同的适应症疗效有所差异。因此,发审委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其主要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功能和疗效是否具有独家性和排他性,是否存在功能、疗效相近的替代产品。

  同时,发审委还要求威尔曼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且逐年持续下降,主要产品销售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且变动趋势不一致,以及报告期期间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及其合理性。

  销售环节迷雾重重

  相比产品竞争力和财务指标,在发审委眼中,更为关键的问题是威尔曼的医药销售行为及销售模式的合规性。

  发审委调查发现,威尔曼销售环节问题累累,包括:无实际销售活动却开具发票;实际销售收入确认与招股说明书描述不符;产成品出库单上仅有制单人名字,而无复核人、发货人、主管签字审核等。对此,发审委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其在开票、产品发货和出库、原材料采购、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际执行情况,以及申报材料有关销售收入确认原则前后披露不一致的原因。

  除销售环节存在的诸多疑点外,威尔曼的销售模式也备受质疑。公司在招股书中称:“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不存在商业贿赂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然而,发审委却注意到,报告期内,公司的二级经销商的业务员因商业贿赂被判处刑罚,且2014年、2016年存在现金支付长沙原道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南熬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用于产品市场推广的情形。对此,监管部门要求公司详细说明主要销售模式,招商代理经销模式的具体销售流程,代理商同时均为经销商的合理性等。公司是否已建立相关的风险控制体系防范商业贿赂风险,也成为监管部门询问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