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奥赛康违规 中金公司领到警示函

2014-06-14 09:13:07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朱宝琛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3日通报了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承销检查结果以及处理情况,决定对主承销商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2日刊登招股意向书,1月8日确定发行价格并刊登发行公告。奥赛康发布发行公告后,市场质疑较多。1月10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布公告,决定暂缓发行。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该事件发生后,证监会对奥赛康发行承销工作进行了检查。经查,中金公司在承销过程中,指使财经公关公司制作宣传文章,引用该项目分销商国金证券的研究报告,在媒体发表,并指使财经公关公司宣传奥赛康“估值不高、后市看涨”的言论,诱导投资者高价申购股票。

  据了解,奥赛康此前发行价定为72.99元,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67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公司拟募集资金7.9亿元,将发行新股1186.25万股,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一次性实现老股转让4360.35万股,预计套现金额高达31.8亿元。

  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该决定书已下发至中金公司。针对上述情形,证券业协会还将对中金公司等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编辑:张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