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机构只能报一个价 监管层严控机构询价“广撒网”

2014-05-13 10:28:5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晓宇

  多项首次公开募股(IPO)配套规则近期落地。券商人士预计,新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行为,网下申购的博弈格局将重新改写。

  博概率行为将被遏制

  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发布了修订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对于投资者而言,新股发行规则改变最大的地方是报价方式。

  根据修改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网下投资者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且只能有一个报价。

  某大型上市券商资本市场部人士表示,网下发行的报价方式从产品为单位改回到以机构为询价单位,将有效遏制大机构投资者为加大中签率,利用不同产品进行梯次报价以博入围概率的策略。

  据介绍,新股发行改为以产品为询价对象后,为了提高中签率,部分基金公司旗下数十只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同时参与报价。“一只产品一次可以报出三个价位,且可以分布在不同的价位上,这样就能从概率上实现广撒网多捞鱼。”某不愿具名的券商资管投资主办人表示。

  统计显示,51家基金公司参与询价14650次,占机构参与询价总次数的54%,国泰基金以参与询价逾1300次居榜首。以我武生物为例,仅国泰基金一家公司便派出了16只产品作为报价选手。

  此外,修订后的新股还可进一步防范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不正当行为。“此前有资金通过券商资管定向计划或基金专户成立结构化产品,以银行资金池资金作为优先方,自有资金做劣后方,成立专门的打新产品,钻券商自主配售权的漏洞,借长期合作之名拿到配售股份。这样的情况很难再现。”某不愿具名的券商保代表示。

  机构报价或以上限为主

  在采取以机构为单位的统一报价方式后,网下申购格局又将何去何从?

  某北方知名大型投行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表示,在新的发行方式中,以产品为单位报价将检验询价机构的价格上限承受度。

  据其介绍,机构询价的过程实际上检验的是,机构投资者对发行人的价格敏感区间。以往机构是区间报价,或者分成几个档位报价,并辅以相应的申购数量,从而可以看出机构预期的价格分布及中位数。统一报价后,如果机构还想拿到筹码,就只能把报价调至预期价格区间的上限。“毕竟在发行价格以上就有资格参与摇号或配售。当然,机构也会考虑,价格越高,被剔除的风险就越大。所以,机构不会疯狂报高价,但报价会以心理价格上限为主。”上述总经理表示。

  这样的观点也得到上述券商投资经理的认可,“风格激进的投资经理肯定报价偏高,稳健的则偏低,但只要新股不败的神话依然存在,还是会以价格区间的高区部分申报,毕竟规定的剔除量是不低于10%,剔除的高价比例并不大。”

  某南方券商资本市场部人士认为,很难去预判未来网下竞购的竞争格局,但在发行1-3只新股后,市场吃透规则后,自然而然的便能衍生出新的博弈格局。在取消入围投资者数量的上限规定后,预计参与报价机构的数量会有所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