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4家公司首发过会 1家被否1家暂缓表决

2017-04-17 18:3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据证监会网站17日消息,4家公司首发申请过会,分别为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被否,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暂缓表决。

  公告如下: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5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之间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2)结合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说明发行人与原有客户的业务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业务持续性的问题或因素,发行人是否存在持续经营与业绩下滑的风险,相关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定制软件业务的收入确认原则变更的理由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发行人客户的具体情况,证券公司以外客户的具体情况;(2)发行人销售软件时对客户业务资质及其经营合法性的判定情况,是否存在相关业务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发行人技术人员的具体构成,不同岗位技术人员的具体薪酬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及软件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技术人员的薪酬是否合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对Dill Air Controls Products, LLC(以下简称美国DILL)的股权和经济权益转让和安排是否符合法律适用地相关法律的规定,此种安排的原因和合理性、必要性,发行人是否能够实际控制美国DILL,请对照《企业会计准则》说明进行并表的依据;(2)发行人与美国DILL进行关联采购等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发行人与美国DILL各自的采购占比等情况,是否存在对美国DILL的重大依赖,相关经营模式及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报告期经营业绩是否主要来自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投资收益;(3)上述交易的定价机制、定价依据和未来定价调整安排,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美国DILL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毛利率与同期其他销售客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其他补偿和利益安排,是否存在潜在纠纷,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销售模式和内部销售定价等因素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转移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情况,是否存在相关税务风险,相关信息及风险是否已充分揭示。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是否对税收优惠存有依赖,相关税收政策变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相关税收政策是否具备持续性,相关信息及风险是否已充分揭示。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三)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关联方为发行人代收代付货款以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发行人为关联方代付部分款项的原因及必要性,在相关交易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是否存在其他利益输送及未披露事项;(2)在代收代付过程中是否存在发行人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情形,发行人相关内控是否完善、执行是否有效。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于上述事项的核查程序、依据和结论。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远低于可比公司路维光电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2)是否存在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代公司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于发行人关联方或潜在的关联方是否代公司支付相关费用的核查情况,并对发行人是否存在内部控制风险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国有股东清华液晶技术工程中心将发行人前身的股权转让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家族控制的香港苏锡企业履行的相关国资监督管理审批程序,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就股权转让履行程序的完备性、股权转让的合法性、股权是否存在纠纷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年4月17日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5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6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暂缓表决。
  (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三)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各类门店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收入确认方法、存货确认、相关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聘用、市场推广费和广告费等相关费用承担等;(2)各期发行人新开门店和关闭门店较多的原因;(3)加盟商的具体数量和地区分布情况,新增加盟商对当期收入的贡献,退出加盟店收入对当前收入的影响以及退出加盟店商品的处理;发行人与加盟店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是否存在为加盟店提供担保、资金融通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4)结合线上渠道(电商)主要销售模式、主要客户情况等,补充说明线上渠道销售收入逐年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5)报告期内电商客户的人均消费、地区分布、发货分布、购买次数、购买时间间隔、次均消费额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的消费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的过程、结论和依据。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存货金额及占比较大的原因,存货占总资产与流动资产的比重高于直销模式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低于直销模式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和合理性,并结合后续销售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产品的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选取合格加工供应商以及具体分派加工订单的相关内控及执行情况;不同区域外协单位的委托加工单价以及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委托加工单价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有关核查情况,并就外协加工单位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所列支的外协加工成本完整性发表核查意见。
  (三)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应收票据余额均较高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增长速度快于营业收入增长速度的原因;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结合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3)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符合发行人与客户的信用期约定,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逐渐变长的原因及相关风险;(4)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公司回款进行冲抵的方式调节应收账款账龄的情形;是否存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自有资金减少应收账款、下期初再冲回的情形;(5)结合发行人客户的信用情况、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谨慎、充分;(6)是否存在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承兑汇票和应收票据因无法到期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7)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相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问题的核查过程、结论和依据。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原材料采购周期、经济采购量、生产配方、生产周期、交货周期、在手订单等因素,进一步说明报告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和产成品构成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新港联工业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林工业园区的三处生产经营场所均系租赁取得。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上述三处生产经营场所产生营业收入占比情况,是否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是否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2017年12月31日前落实国开基金2.2亿元委托贷款足额担保的具体措施,是否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