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股发行配售 重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2014-03-18 09:04:43 来源:投资快报 作者:

  皮海洲(作者系知名财经评论人、本报特约撰稿人)

  如何完善新股发行配售制度?在这个问题上,其重点是要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精神,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就目前的新股发行配售制度来说,在这方面明显存在差距,新股发行配售明显向机构投资者倾斜,从而导致了新股发行制度的诸多问题出现,并加剧了新股上市后的投机炒作。

  就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来说,新股份额向机构投资者倾斜是非常明显的。其一,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规定,IPO公司股本4亿元以下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公司股本超过4亿元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余下部分向网上投资者发售。这意味着当前的新股发行,其新股份额的最大部分已通过网下配售的方式划归给机构投资者所有了。而且在网下配售的过程中,由于券商自主配售的原因,这其中的一部分新股份额又通过暗箱交易流向了承销商的关系户,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新股发行配售制度的不公平。

  其二,在网上市值申购的过程中,由于沪深股票市值分开计算,市值申购采取先缴款后配号的方式,以及同一天安排多家公司新股发行,这就极大地限制了中小投资者参与新股申购,甚至被迫放弃参与网上新股申购。这又使得在网上新股发行过程中,机构投资者仍然是最大的受益者。

  正是基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这就导致了新股发行份额大量集中到了机构投资者的手上。而鉴于首批48家公司新股上市后的“不败”表现,这就使得目前的这种新股配售制度成为向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益输送的一种工具。并且正是由于大量的新股份额都集中在机构投资者的手上,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对新股的投机炒作。此外,正是由于大量的新股都集中在机构投资者的手上,某些新公司上市后不久即推出高送转方案的做法就显得尤为不合时宜,难逃内幕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嫌疑。可以说,目前的新股发行配售制度问题重重,必须尽快予以完善。

  基于新股发行配售制度在网上网下发行的过程中都存在问题的缘故,因此,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出发,有必要有针对性地从网上网下两个环节来完善新股发行配售制度。就网下发行环节来说,这个环节可以予以取缔,将所有的股份全部网上发行。不过,基于这种做法对目前的IPO制度冲击太大,因此可采取相对平稳的做法,即保留网下发行,但网下新股发行份额仅以IPO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一半为限。同时将所有的机构投资者都纳入到网下申购的范畴,机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并且在网下发行中取消券商自主配售的做法,让网下发行成为机构投资者参与新股发行的场合。

  而从网上发行来说,只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实行市值配售的发股方式。沪深股票市值合并计算;股票发行按市值配号,中签后再缴款;同时划小新股申购单位,新股发行数量在1亿股以下的按“100股”为单位进行新股申购,超过1亿股的按“500股”为单位进行申购,尽最大可能满足中小投资者对新股的需要,达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