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创板的期望、设想与建议

2018-11-09 22: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对科创板的期望、设想与建议

  如山资本董事长 王涌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将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消息一出,立即引起资本市场各参与主体密切关注,尤其是为科创企业和创投机构注入一支强心剂。

  顾名思义,“科”指科技,“创”指创新,因此它是科技创新板。

  它不是创业板,不是新三板。它是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的,绝不会为那些P2P、比特币、网游网红、单车、电商等模式的企业服务。它必须是为拥有自主研发、引领未来、真正拥有核心技术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科创板对中国资本市场而言是试验田,如果其制度设计比现有A股市场好得多,它将起到非常重要的引领作用。

  坚持“四个有利于”原则

  科创板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产物,是资本市场增量业务。

  我们认为科创板要坚持四个有利于原则:一是要坚持有利于自主创新,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原则;二是要坚持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原则;三是要坚持有利于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的原则;四是要坚持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分享成长红利的原则。

  体现四大特征

  科创板是顶层设计的产物,在制度设计时,应体现四个特征:

  1、行业特征。制度设计时应把国家优先发展行业、技术、产业列入目录,优先分类和负面清单相结合。如人工智能、云计算、网络安全、智能制造、生命科学、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绿色低碳等技术应纳入优先级。

  2、规则特征。制度应在引入国际先进上市交易制度的基础上,吸取现有A股经验教训,创建符合科创特色的基础性制度体系。

  3、区域性特征。科创板上市企业应当相对明确的区域性,重点保障长三角地区和国内其他科创高地(国家重点实验室、科创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当然,也应积极纳入珠三角和京津冀等地区的高科技企业。

  4、时代特征。制度建设必须时刻适应世界潮流和趋势发展,动态监测管理科创板发展状况,确保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IPO条件设想

  网络热传的科创板上市条件,肯定不是真实的。但应有几个前提:它是属于科技创新型企业,技术要求十分突出;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财务运作规范。

  科创板是与现有A股创业板互相联系的,但必须要区别对待。企业技术含量应高于创业板,但上市门槛适当降低。

  科创板要求高于创业板的条件,我们认为:

  涉及领域要国家优先发展,主营业务优中选优;技术先进性要求必须高,要有引领性;研发投入比例要高;对创始人投资人股东要求要高;要有估值门槛要求;要求企业具有高成长性。

  科创板上市门槛适当降低,我们认为:

  盈利条件要低,允许亏损企业上市;收入和现金流指标要放松;公司存续时间可放宽;允许VIE架构和同股不同权架构;公司董监高及独董制度可简化。

  严格退市政策,增加交易活跃度

  科创板要拟定与其他板上市完全不同的IPO规则,从上市股份结构比例、股东减持规则、再融资规则等全部重新设计。IPO要采用宽审严管的注册制,同时推出严格退市政策,对于财务造假、场内价格操纵等损害投资者行为严惩不贷。

  科创板必须解决流动性问题。没有交易,就没有流动性;没有流动性,企业就很难融资;没有融资,对科技企业就没有吸引力。

  企业不能融资,创业者不能实现财富增值,投资者不能赚钱,那么这个资本市场的核心功能就没了。当然,我们也不鼓励非理性的投资者进入这个市场,因为采用注册制,降低了企业上市利润等门槛,很多上市企业还处于发展不稳定阶段,企业品质更难分辨。

  合理的投资者门槛是保证市场活跃度的重要条件,这个市场需要门槛,但是这个门槛又不能太高。

  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目前主板、创业的存量与科创板增资的关系;

  二是处理好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三是处理好激励与惩罚的关系。

  建立有效的交易规则

  科创板未来的竞争力在于有效交易规则,因此,我们建议必须做到以下六点:

  一、投资者门槛不能太高,鼓励创投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参与;二、建立做市商制度;三、放宽涨跌幅限制;四、科学安排锁定期;五、落实风险投资机构减持或锁定期与投资时间的反向挂勾政策;六、退市条件要从紧。

  科创板设立和注册制试点,吹响了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的号角,是我国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其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对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