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21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主要观点
  1.我国新股发行相关政策经历了多部门审批、额度管理、通道制、保荐制四个阶段。保荐制实施后,监管部门推动了三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此次“征求意见稿”标志着第四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开启。
  2.“征求意见稿”重点在于细化信息披露、加大监管处罚,显示出监管部门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市场各方归位尽责的监管思路。在二十年间历经八次行政叫停之后,中国证券市场IPO有望回归常态化。
  3.按照目前“征求意见稿”的导向,通过发审会并履行会后程序的企业将直接获得发行核准批文,意即长达九个月IPO暂停即将结束,此前已通过发审会的部分企业在履行相关程序,如财务核查、半年报披露等程序后,将有望集体获得发行批文。
  4.IPO回归常态化带来投行业务收入常态化,增厚券商利润。看好项目储备资源丰富、股债业务发展平衡、承销能力强大、市值管理等增值服务完善的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华创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