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备案事项“大瘦身”

2019-10-25 07:40:4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马嘉悦 记者 赵明超

  公募行业活力正在进一步释放。近日,记者从业内获悉,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备案事项及证明材料获得进一步优化。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优化有助于提高备案效率及备案质量,简化流程,释放证券基金行业活力。

  清理21项备案事项

  据了解,此次优化,不仅使备案材料得到简化,备案内容也得到了规范,同时备案时限有所缩短。还清理了21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备案事项,并对需要保留的备案事项进行了优化。

  从备案材料的优化情况看,申请人无需再报送日常监管掌握的材料,如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等;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如法律意见书、验资报告等。

  从备案内容的规范看,聚焦每一类备案事项中合规、风控等关键要素,其余事项由申请人承诺真实准确合规完整。

  从缩短备案时限情况看,对不同重要性和复杂程度的事项进行区别规范。对于境外子公司设立SPV (特殊目的机构/公司)等事项,备案时限不超过5 个工作日;对于境外子公司在当地设立经营机构等事项,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向境外子公司增资事项,若是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备案时限则不得超过一个月,涉及重大需核实确认的除外。

  清理69项证明事项

  同时,针对申报材料时的证明事项,共有69项被清理。主要分为三大类:

  首先,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由境内外金融监管机构、上级主管单位及证监会系统相关单位出具的说明等证明事项,后续只需在审核中必要时通过征求意见等监管协作方式取得即可。

  其次,精简多余的证明材料,例如之前诚信记录证明需要提供公安、银行、工商等证明材料,精简后,申请人只需提供说明和人行征信报告、工商信用信息报告、纳税记录三类可通过系统查询的证明材料。

  最后,针对证券公司,优化证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职资格申请材料。

  充分释放机构发展活力

  今年9月份,证监会在京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就是其中之一。

  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总经理刘亦千表示,此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备案事项及证明材料的进一步优化,是证监会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之一,总体上有放有管,能够大幅提高备案效率及备案质量,进一步规范备案流程,助力行业提升服务投资者和实体经济的能力。

  他认为,未来简政放权,大幅精简审批备案事项,优化审批备案流程是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

  在好买财富研究总监曾令华看来,不管是基金经营机构的备案事项优化还是公募基金产品注册机制的进一步优化,都有利于市场化竞争,促进基金业优胜劣汰,未来行业分化程度将进一步加大。

  据业内人士透露,近期还将有一系列简政放权举措出台,证券基金行业活力有望进一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