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现场会上,人民银行副行长李东荣指出,要“减少脱离实体经济需求的金融创新,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笔者认为,金融管理部门不仅要减少脱离实体经济需求的金融创新,更要消除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幌子的“伪金融创新”,才能真正减少资金链条环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维护我国金融安全与稳定。

  金融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原则,是我国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刻反思的结果。虽然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有更深层次的体制原因,而金融因素只是表象,但金融脱离实体经济在体内过度交易与循环,使得国际经济金融体制内部矛盾急剧积累并最终失控。因此,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原则,不仅要减少脱离实体经济需求的金融创新,使社会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渠道与链条更加直接,而且还要努力消除打着服务实体经济“幌子”的“伪金融创新”。这些“伪金融创新”,其实质与我国目前正在不断深化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相背离。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存在很多所谓的“金融创新”,使得社会资金源源不断流入受限制的产业,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转型进程。

  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是国民财富积累与发展的必然要求。金融监管当局在鼓励各金融子行业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同时,对部分资产管理业务已经沦为“伪金融创新”的结果却始料而未及。我国资产管理业务领域创新存在很多“伪金融创新”。

  一是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影子化倾向值得高度关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属于表外业务,它是在存款利率管制大背景下,商业银行满足居民日益增长财富管理需求而快速成长壮大的新兴金融业务领域。虽然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运营不断规范,但从业务本质上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就是典型的影子银行。因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与商业银行表内业务并无实质差异,投向也没有实质差异,一样对项目进行融资,同样面临相应风险,但其受监管严厉程度不能与表内业务同日而语,而且理财业务无需资本支撑,规模可无限扩大,存在很大的金融风险。

  二是非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多承担通道角色。目前金融市场急速发展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等非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大多是为商业银行提供通道角色,使得表内贷款转化为表外的非标资产,规避存贷比监管、资本充足率监管以及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在典型的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中,业务发起方为商业银行,融资方依然是商业银行的贷款客户。这种以规避监管为目的的金融创新,虽然表面上也支持了实体经济,但实际上是增加了金融领域的风险,降低了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成效,危害到金融体系稳定性。

  三是部分第三方理财、私募基金扰乱金融秩序。最近一段时间,出现了若干第三方理财、私募基金无法兑付进而跑路的事件,给不明真相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同时,在一些大城市超市里,一些第三方理财机构设立柜台面向居民广告营销,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而且还存在非法集资的嫌疑。特别是这些机构以高息为“诱饵”,以案例“现身说法”,很容易吸引一些不懂金融基础知识的投资者,如老年人、中年妇女,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这些领域的金融创新也打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幌子,但实际上与真正的金融创新相距甚远,不仅增加了金融交易的链条,交易结构设计复杂隐蔽,潜藏了巨大的金融风险,而且还增加了金融交易的成本,使得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不断上升,背离了我国金融市场整体流动性充裕的现实。此外,一些原本国家主动调控收缩的产业,因为这些“伪金融创新”的支持而苟延残喘,破坏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特别是这些所谓的“伪金融创新”部分依赖于庞氏融资滚动发行特征,显著增加了我国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伪金融创新”的基础在于监管套利。在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不同行业监管标准与尺度掌握不一,为金融机构监管套利创造有利条件。以商业银行投资信托受益权为例,通过所谓的金融创新将这笔对实体经济的融资转化为金融同业业务,少计提风险资本和拨备,同时还能降低存贷比。这项业务基础在于不同监管部门对风险资本计量标准存在显著差异。

  因此,金融管理部门不仅要减少脱离实体经济需求的金融创新,更要引导金融创新方向,鼓励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增加融资便利性、减少金融风险的金融创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