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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12日下午闭幕。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中提出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国信证券的分析师方焱对记者说:“此次《决定》中所提到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并不是首次提出,这个概念一直在讲,事实上目前多层次资本市场已经具有雏形,下一步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的完善会加快健全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这一切都在稳步推进,对于中国的证券市场来说肯定是一个利好。”

  目前扩容在即的新三板便是《决定》中所提出将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关键的一环。

  2013年11月14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之前,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扩大试点主办券商动员暨技术系统建设培训会于北京召开。

  除了各家券商新三板方面负责人出席之外,还有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总经理谢庚出席并且发言。

  有与会人士向记者透露,姚刚副主席在会上明确表示:“新三板扩大到全国的具体落地工作应该很快就要开始。”

  差异化新市场

  一位大型券商研究员向记者指出:“新三板以后的挂牌原则是‘重未来而不重盈利’”。记者和一些业内人士的交流也能看出,大家希望新三板未来的发展便是要区别于IPO,区别于区域性股权市场。

  不仅仅是市场人士有这样的看法,监管层同样抱有这样的期待。

  一位参加会议的内部人士回忆到:“姚刚副主席在会上指出前年国务院出台清理整顿地方交易场所的37号,38号文件,对地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谈到五条红线不能碰,所以区域性股权市场是私募的市场、非公开的市场、新三板是公开的市场、这是两者定位上最大的区别。也说到新三板如果按照IPO公开发行的思想去做,那么这个市场没有生命力,也不符合中小企业发展的需求。”

  从会议上公布的一些新三板内容来看,新三板在很多方面都在尝试不同的道路。例如新三板在挂牌股票转让上不设涨跌幅限制。

  而证监会对于新三板的监管也在进行探寻和设想,会后一位参加会议的人士总结了姚刚副主席在会上对于新三板监管方面的一些观点,即对新三板挂牌公司加以规范、纳入监管但又不同于上市公司的监管,进行核准又不同于上市公司IPO的核准方式。在现有法律框架之下,挂牌公开转让的行政许可采取豁免的方式,也就是说新三板上挂牌公司绝大多数可能走豁免行政许可的程序,由新三板市场主要负责核准审核工作。

  目前券商在储备拟挂牌企业的时候也在注重差异性,一位券商新三板人士在和记者交流的时候便说道:“我们对于企业就有一定的选择,要看企业的盈利能力,未来的成长性,这个行业未来的前景,现在要找到那种能说出故事的企业。”

  挂牌企业的数据也显示出新三板的不同,截至2013 年10 月底,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有347 家(包括已转板企业)挂牌企业来源看,中关村企业占72%,成为绝对的主力;按挂牌企业行业属性,信息技术行业占比最高,达48.8%,其次是制造业,占34.3%;

  券商格局变化

  前述参会内部人士向记者说道:“姚刚副主席在发言中表示,未来的新三板是一个大金矿希望证券公司能够从思想上重视这件事情,增加对这个市场挂牌,融资,转让等方面业务上的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才投入。”

  截至2013年10月底 ,从新三板主办券商看,申万承办的挂牌最多,达53家企业,其次是长江证券21家企业,再次是广发和齐鲁,均承办挂牌19家企业,国信证券和中信建投各承办16家,紧跟其后。

  毫无疑问,券商会是新三板扩容的受益者,因为做市商制度便是依托于券商的。

  此次公布的做市商制度中指出,有2家以上的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在做市商制度中,做市商首先要持有企业一部分的股权,但具体比例是多少还未公布。

  券商充当做市商如果在企业挂牌之初便要持有企业一部分股权,待新三板扩容,系统确定之后对于未来券商经纪,直投业务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华泰证券关于新三板的研报中也指出新三板是券商各项业务的试验田,通过新三板业务,券商可以获得投行收入、经纪和做市收入以及投资收入。目前,新三板业务格局中,中小券商占据主导,业务领先的券商基本是传统投行业务偏弱而被迫战略布局新三板。

  一位深圳券商人士告诉记者:“我认为短期内对一些二线,三线的券商来说是一种机会,毕竟蛋糕大了,大家都能分一杯羹。但是长期来看,我觉得现在券商的格局不会改变。毕竟做市商制度也要求券商交准备金,中小券商的实力还是不如这些大券商。”

  也有长三角地区一家券商研究员分析道,我们看好长江、西部、国元等业务领先且区域优势明显的中小券商,但中长期看,随着新三板业务战略意义提升及利润开始实质性贡献,大券商如中信、海通、广发等将发挥其做市、定价以及整体资本实力等优势,强势进入新三板业务争夺,并导致业务格局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