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证券分析师评选公约 · 投票方
投票方须共同营造健康评选环境,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扬“客观、公正、尽责”的评选精神,自觉维护中国证券研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所有参与上证报最佳分析师评选的投票方须签订本公約(投票时勾选),并共同遵守。
1、投票方的投票获所在机构认可,即代表机构行为,投票依据一个完整评选年度内参评方提供研究服务的数量与质量,结合日常佣金派点,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2、投票方不得要求参评的证券研究机构分析师,进行与证券研究工作无关的拜票等行为。
3、投票方须自觉抵制各种不恰当拉票或投票行为,并勇于向上海证券报举报。
如有违反本公约相关规定的行为,可向上证报举报,
举报方式: 邮件 szbzhaoping@cnstock.com
电话 021-38967979
调査结果和相关资料将及时报送当地证监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若投票人本身违反上述2、3条公约,不正当投票行为经查属实,如接受贿选行为,投票人将水久不得参与投票。如情节严重,属公司行为,则经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汇报,取消投票人所在机构本年度以及下一年度的投票权,同时本报有权行使媒体职权,对相关个人及公司进行舆论谴责。
1、投票方的投票获所在机构认可,即代表机构行为,投票依据一个完整评选年度内参评方提供研究服务的数量与质量,结合日常佣金派点,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2、投票方不得要求参评的证券研究机构分析师,进行与证券研究工作无关的拜票等行为。
3、投票方须自觉抵制各种不恰当拉票或投票行为,并勇于向上海证券报举报。
如有违反本公约相关规定的行为,可向上证报举报,
举报方式: 邮件 szbzhaoping@cnstock.com
电话 021-38967979
调査结果和相关资料将及时报送当地证监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若投票人本身违反上述2、3条公约,不正当投票行为经查属实,如接受贿选行为,投票人将水久不得参与投票。如情节严重,属公司行为,则经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汇报,取消投票人所在机构本年度以及下一年度的投票权,同时本报有权行使媒体职权,对相关个人及公司进行舆论谴责。